海口網10月12日消息??錢財被盜,通常是失主報警。可海陽市的袁某某偷了親戚一萬元錢后卻主動報警,還聲稱自己沒偷,怕親戚賴上他,所以他先報警澄清一下。
今年4月12日下午,海陽市某村村民袁某某酒后到本村一位本家親戚家中玩,進門后看見親戚在炕上睡覺,衣服放在椅子上,衣兜里露出一沓錢。正缺錢花的袁某某頓生貪念,順手把錢揣到兜里。錢到手后,袁某某自以為沒人看見,隨后就若無其事地開著三輪車修車去了。沒想到他進親戚家的過程正好被周圍村民看見。
親戚發現丟了錢,又從鄰居處得知袁某某到過自己家,就立即給袁某某打電話詢問此事。袁某某起初一口否認去過他家,后來又改口說沒拿錢,沒法自圓其說,只好承認拿了錢,并當場答應第二天先返還5000元,剩余的錢因為花了,等發了加工費再給他。看在大家都是親戚的面上,失主并不打算追究,還叫著袁某某到附近飯店吃了飯。
事情到了這一步看似沒問題了。不料,袁某某酒足飯飽后,突然不想還錢了。為此,他還想了一個自以為很巧妙的辦法:報警。面對民警,袁某某說:“我是去過他家,可我沒偷他錢,我怕他賴著我,所以我先來報警澄清一下。”沒偷錢卻先報警要求澄清?經民警仔細盤問,袁某某不得不如實供述了事實。
通過偵查查明,袁某某偷竊事實清楚,公安機關遂將案件移送到了海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院依法向海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被告人袁某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依照刑法判決被告人袁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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