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變質的“山豬肉”
幾只掉毛的狗臥在飯桌周圍十分不衛生
海口網11月11日消息 近日,人民網海南視窗接到王先生反映稱,他和朋友從海口到保亭出差,在陵水高速路口一家農家樂吃飯時吃到了變質的豬肉,工商執法人員前來處理時發現該農家樂的食品許可證已經過期。
王先生告訴記者,11月9日中午,他和朋友到陵水正值午飯時間,便選擇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名為“桃園農家樂”的飯店就餐。他們一行人剛進入飯店,服務員熱情地向他們推薦一款70元/斤的“豬肉”,并稱這種“豬肉”很好吃,在對方的極力推薦下,王先生等人點了一斤“豬肉”。
點好菜之后五六分鐘,一盆煮爛的“豬肉”便被服務員端了上來,但王先生他們只吃了一口便覺得不對勁。“肉有一股很濃的臭味,明顯就是變質了,而且五六分鐘不可能把新鮮的肉燉的那么爛。”王先生說。
面對王先生等人的質疑,飯店負責人態度強硬的堅稱“肉絕對是新鮮的豬肉”,并聲稱王先生等人要求更換“豬肉”的行為是“找茬”。
氣憤的王先生現場撥打了“12315”進行投訴。在等待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的過程中,這位負責人不斷堅稱“肉沒問題”且態度強硬,但就在執法人員表示要趕到現場時,該負責人在接了一通電話之后,態度立馬180度大轉彎,前來向王先生等人賠禮道歉,希望和解,但遭到了王先生等人的拒絕。
桃園農家樂飯店距離陵水縣城僅2公里左右,但王先生說他投訴后,工商執法人員約40多分鐘才趕到現場。在桃園農家樂,該店負責人仍堅稱“肉沒問題”,且拿出一塊冰凍的肉來證明自己的肉沒問題。然而,在隨后的檢查中,工商執法人員發現該店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將工商營業執照的正本懸掛在顯眼處,同時,該店的《衛生許可證》也已經過期。
王先生說,工商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多次用海南話同飯店負責人對話,指責對方不按規定辦事。最終,在王先生等人的堅持下,工商執法人員表示將按照程序對該店進行處理。10日上午,記者來到負責辦理此事的陵水縣椰林工商所采訪,執法人員鄭裘和告訴記者:桃園農家樂飯店的豬肉確實變味,現場做了立案筆錄,已經責令店方退肉,并根據有關規定責令該店進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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