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村官挪用集體資金70萬放高利貸被判刑6年
海口網11月15日消息??儋州市那大鎮那恁村委會愛圖村改造項目因涉及違規操作,一度在當地鬧得沸沸揚揚。在“改造”過程中,扯出了開發商行賄案,有幾名儋州官員因此“落馬”。昨日,商報記者獲悉,愛圖村民小組組長李某波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挪用村集體資金,日前被法院判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
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共計21多畝
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6月1日,愛圖村民小組與何某簽定協議,對愛圖村民小組老村莊進行改造。2009年1月6日,經愛圖村民小組同意,何某將上述合作項目轉由勞某財、陳某與愛圖村民小組合作開發。同年1月8日,愛圖村民小組與勞某財、陳某簽訂《補充協議》。后因資金不足,孫某玲作為開發商參與愛圖村第一期村莊改造項目。
2010年,勞某財、孫某玲在未取得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將愛圖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劃為宅基地對外非法轉讓。至案發時止,已非法轉讓給黃某彩等91人(均非愛圖村民)共計92套宅基地(合計19多畝),非法收取土地轉讓費共計1410萬元。
2010年,李某波以愛圖村小組預留地就業綜合開發小區項目的名義,在未取得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將愛圖村留用地79多畝規劃為92套宅基地,再虛構徐某江作為開發商(賣方),以每套25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非法轉讓。至案發時止,已非法轉讓給李某明等10人(均非愛圖村民)共計9套宅基地(2.04畝),非法收取土地轉讓費共計207萬元。案發后,愛圖村小組已分別退還蒲某燕、陳某奎、符某慧3人宅基地轉讓款共計53萬元。
挪用集體資金70萬元非法借貸給他人
2009年4月,符某良因資金緊張,向朋友愛圖村民小組副組長符某余提出借款。同年7月至8月,通過符某余介紹,李某波分別2次將70萬元以高利貸的形式借給符某良。
李某波事先扣除部分利息8萬元,實際付給符某良62萬元。其中李某波通過愛圖村民小組基本賬戶向儋州某實業有限公司轉賬提現的方式,提取愛圖村民小組集體資金30萬元后,借給符某良。
同年8月至9月間,符某慶因資金緊張,通過符某余介紹,李某波將勞某財上繳的愛圖村民小組土地款20萬元,以高利貸的形式借貸給符某慶。李某波事先扣除部分利息2萬元,實際付給符某慶18萬元。至案發時止,上述愛圖村民小組集體資金尚未歸還。
村小組組長非法轉讓集體土地被判刑
儋州市人民法院認為,李某波違反土地管理法規,以改造愛圖村為名,未經相關部門批準,以宅基地的形式對外非法轉讓愛圖村集體土地,共計101套21余畝,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李某波還利用其擔任愛圖村小組組長的職務便利,挪用愛圖村集體資金50萬元,以高利貸的形式非法借貸給他人,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
最近,儋州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李某波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
[來源:國際旅游島商報] [作者:]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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