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7日消息?身為民生大廈的保安何某,利用工作便利盜竊財物,還叫好友王某開車幫忙運走。近日,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對何某、王某提起公訴,美蘭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5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1000元。
2010年12月底的一天,原是海甸四東路民生大廈的保安何某值班時,盜取某燃氣有限公司倉庫保管員顏某的鑰匙,并打開倉庫大門,分兩次盜竊存放在倉庫里的五糧液酒18瓶(經鑒定價值4040元)、馬爹利XO洋酒1瓶(經鑒定價值1200元)、茅臺酒3瓶(經鑒定價值3450元)、1瓶藍帶洋酒(經鑒定價值960元)。得手后,何某將18瓶五糧液酒和1瓶馬爹利XO洋酒分多次轉賣掉,將2瓶茅臺酒及1瓶藍帶洋酒放回倉庫,另1瓶茅臺酒丟在濱江路旁邊的草叢中。
同年1月26日晚,何某值班時,再次利用盜竊來的倉庫鑰匙打開倉庫大門,盜竊國窖酒20瓶,然后放在值班室。隨后,叫朋友王某開車過來將盜來的國窖酒拉走。1月27日,兩人到府城將酒轉賣掉。經鑒定,20瓶國窖酒價值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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