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8日消息??王某持槍幫人收債,與債務方發生打斗,他用槍把砸人時槍走了火,打傷自己。近日,武侯法院判決,王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今年32歲,高中文化,四川省犍為縣人。去年10月17日晚9時許,王某伙同他人幫人收債,與債務一方發生糾紛,在武侯區機投鎮萬壽路一茶坊附近發生打斗。據王某交代,他當時帶了一把仿制手槍,用槍把砸對方一人的頭,不想槍走了火,打中自己的腹部。王某在警方訊問時回答說,槍是一個朋友收賬時強行拿回來的,后被他一直藏在房間里。
近日,武侯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王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危害公共安全,犯非法持有槍支罪。王某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好,可從輕處罰,綜合考慮遂作出上述判決。
?
???相關新聞:
美持槍空軍人員把自己關在空軍基地內 動機不明?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