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6日消息??9月19日早晨,市民蔡永杰到廣從路華德加油站準備加油時,見一穿加油站工作服的人員正在追趕一挎著包的男子。蔡永杰以為發生搶劫,便開車追趕“劫匪”,不料將“劫匪”撞死。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被撞的人并非“劫匪”,而是加油站的經理。事后,白云區檢察院以蔡永杰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其批捕。
蔡永杰說,他這樣做確實是出于見義勇為的考慮。
蔡永杰的律師則辯稱,蔡永杰的行為屬典型的“假想防衛”?,應視為意外事件,不負刑責。
死者家屬則堅持要求蔡永杰承擔刑事責任。
今年9月19日早晨8時許,48歲的蔡永杰開車帶著77歲的老母親從越秀區出發,準備去喝早茶。喝早茶前,他打算加油,就將車開到了白云區永泰立交附近的華德加油站。
蔡永杰的律師提供的會見筆錄顯示,蔡永杰說,他開到加油站時,聽到外面很吵,又聽到有人大聲呼叫。“我看到,從加油站的收費處門口飛快沖出一名男子,他身穿便服,手里拿著一個黑色挎包,一路狂奔。后面跟著一個穿油站制服的人,在后面追他,邊追邊喊。這時聽到旁邊人喊:“這么早就有人搶劫。”
這時,拿包的男子剛好跑到蔡永杰車前,蔡永杰于是開車去攔截他,好讓油站工作人員抓住他。“沒有想到,他跑得很快,我追得也快,瞬間發生了碰撞,就壓到他了。”蔡永杰說,他下車后撥打了110。
蔡永杰說,他撞倒人后,油站其他員工將后面追趕的人抓住,并用繩子綁起來。他后來聽說,在后面追趕的人是精神病患者發病,而被撞的人是油站經理,并非“劫匪”。油站經理被送醫治療途中,因傷重去世。
9月21日,蔡永杰被刑事拘留。當月底,白云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將其批準逮捕。
記者昨日就此采訪白云區檢察院,該院以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不便就具體問題作答”為由謝絕了采訪。
說起事發當日經過,蔡永杰77歲的母親黃阿婆十分難過。她說,她很久才出去喝一次早茶,誰料到當天她叫兒子帶她喝早茶,卻出了這樣的事。黃阿婆回憶說,事發時,她坐在后排座位,一開始她聽到外面很吵,都不知發生了什么事。后來看到車右邊有人跑過去,前面那個人穿著便服,拿著黑袋在跑,后面的人穿著油站工作服。
“當時外面有人喊,這么早就有人搶東西了。”黃阿婆說,很快兒子就開車撞上了前面那個人。她說,這一切都發生在很短的時間。下車后,兒子報了警。
蔡永杰的兒子阿楠22歲,剛剛畢業。他說,父親對人一向很熱心。以前父親有一家小廠,請了個員工做銷售。“后來那個員工家房子倒了,爸爸還送了10萬元給他。”?阿楠說,后來父親的生意失敗,只好幫朋友打雜。現在父親被抓,全家人只有靠奶奶的退休金生活了。“爸爸本來是想見義勇為,不料出了這樣的事,真是無妄之災。”
各方說法
蔡永杰:
我真是見義勇為
據蔡永杰律師提供的會見筆錄,蔡永杰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大家都以為是搶劫。他本來想維護社會治安,盡一個市民應盡的義務,制止正在發生的搶劫行為,但沒有想到會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在發病。
蔡永杰說他會盡力賠償傷者。“我一輩子沒有任何違法記錄,我真是見義勇為才這樣做的,是否有罪請法律審判,但我希望能給我一個公正的說法。”
辯護律師:
屬典型假想防衛
蔡永杰的辯護人、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燚認為,該案屬于典型的“假想防衛”。也就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上的認識錯誤,把實際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誤認為存在,因而對自己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了所謂的防衛行為。對此,應當視為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楊燚說,當時,蔡永杰不可能預見到身穿油站工作服的人是精神病人,他只是從見義勇為的潛意識出發,去阻止他當時認定的“犯罪分子”。
楊燚說,司法機關必須將因主觀本意是見義勇為卻在實際上發生的犯罪行為與普通的犯罪行為區別對待。
死者哥哥:
司機應承擔刑責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被撞油站經理的哥哥管先生。他說,他的弟弟今年才34歲。事發后,他看了現場的錄像,又詢問了目擊者。管先生說,當時他弟弟跑到油站廁所附近,車輛突然啟動。“我看到弟弟本能地伸出手想抵擋車輛,但車還是撞上了他,把他撞倒了。”
管先生說,弟弟倒地時是倒在車輛右輪前,如果車停下來,還不會致命,但車并沒有停下來。
管先生說,如果車在撞倒弟弟后就停止,他還可以勉強理解蔡永杰“見義勇為”的說法。但后半段就是故意傷害了。“他判斷錯誤,就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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