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7日消息? 近期,PM2.5成為熱議話題。記者從海口市環保局了解到,今年5月,海口被列為全國26個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評價辦法(試行)》試點監測工作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試點監測城市。對空氣中污染物的監測從原來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老三項”發展為“全分析”,即監測項目增加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總懸浮顆粒物、鉛、苯并芘等,共11項指標。另據了解,海口將根據國家的統一安排發布PM2.5的相關數據。據海口環衛局12月6日的空氣質量公報顯示,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優良水平,11月份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100%,24天達到一級標準(優),6天達到二級標準(良)。
PM10指在大氣中長期漂浮的懸浮物質,也稱為飄塵。其粒徑主要是小于10微米的微粒。國家環保總局1996年將飄塵改稱為可吸入顆粒物,作為正式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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