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17日消息 5日,來自陜西西安的78歲游客于惠芬在海南旅游途中遭遇車禍,第二天下午,于惠芬在旅游大巴車上暈倒后經搶救無效身亡。16日下午,記者從海南省旅游委獲悉,經過三亞旅游質監所、省旅游質監所、省信訪局多次調解,死者家屬與旅行社、保險公司、旅游車車隊仍未最終調解協商一致。
據介紹,12月5日,來自西安的隋女士與78歲的母親于惠芬、哥哥及兩個妹妹一家5口報團參加海南康隆旅行社組織的“三天兩晚海口-三亞”旅游團。當天下午在三亞,隋女士一行乘坐的旅游車追尾一輛水泥灌車。
隋女士說:“當時車上不僅是我母親和我們受了傷,還有其他乘客也受傷了,導游摔倒受傷,手臂都抬不起來了。”隋女士表示,撞車后,其母于惠芬一直說不舒服。
第二下午6時40分,于惠芬在天涯海角景區停車場的旅游大巴車上暈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交通事故后,我們多次向導游及旅行社工作人員反映我母親頭部被撞擊后,出現頭暈、心慌癥狀,旅行社方不作為,沒有及時將我母親送醫院治療,還要求我們繼續參團旅游,方才導致我母親亡于旅游途中。旅行社理應負全部責任。”隋女士表示。
據隋女士介紹,她母親于惠芬在三亞旅游大巴車上暈倒后,由大巴車直接送到了衛生院,衛生院醫生和隨后趕到的120急救車上的醫生均表示老人送到時已經瞳孔放大,經搶救無效后身亡。當時隋女士和家人向旅行社工作人員求助,得到的答復是:你母親是正常死亡,與旅行社無關。在當地警方和衛生院院長的介入下,旅行社才將老人遺體送到三亞市人民醫院太平間。
事發后,于惠芬的家屬投訴至三亞市旅游委,由于隋女士與旅行社意見分歧較大,雙方未能達到調解一致。隨后,隋女士又投訴到海南省旅游委,海南省旅游委工作人員分別與家屬、旅行社進行了多次協調溝通。
16日下午,海南省旅游委質監所再次召開相關各方參加的調解會。調解會上,人身意外險的購買以及合同的有效性成為爭議焦點之一。旅游委指出隋女士一家人所持旅游合同不是制式合同,是一份虛假合同,包括“已為游客購買人身意外險”在內的合同條款不受法律保護。隋女士一方提出,由于康隆旅行社接待他們上車參加旅游,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合同,旅行社應該按規定提醒、推薦游客購買人身意外險,旅行社沒有履行這個職責,導致游客在誤以為已經購買人身意外險的情況下錯失了買保險的機會,旅行社應當承擔責任。康隆旅行社一方的張女士則表示,自己是和一位自稱中旅業務員的人簽的合同,由他轉客人給康隆旅行社,康隆旅行社的合同只有責任險沒有人身意外險。
康隆旅行社一方表示,旅行社和保險公司一共給予家屬補償7萬元。死者家屬則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交通費等合計28萬元。目前,幾方仍未達成調解。
海南省旅游委有關負責人建議,雙方可按有關法律法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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