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30日消息 (記者?陳敬儒)意見解讀:28日閉幕的中共海口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海口市委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意見》覆蓋面廣,含金量高,針對性強,涉及財稅政策、投融資政策、土地政策、市場準入、人才政策等五個方面,共計24條。《意見》的出臺,對加快把海口建成國際旅游島“文化高地”的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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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1?獎勵
獎勵文化企業總部落戶海口
對落戶海口的文化企業總部實行獎勵,?能有效地增加地方稅收,帶動產業升級,聚集社會資本,打造城市品牌。《意見》提出,新設立或引進的著名文化企業總部、地區總部,注冊資本金在2000萬元以上,在海口自建辦公用房的,由政府收儲并以公開招拍掛方式供應土地,政府按照扣除土地一級整理成本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各種稅費、基金、專項資金等相關支出后的剩余土地出讓凈收益50%的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對其進行支持。在市政府規劃的文化產業園區內購置或租賃辦公用房,可以房產成本購買、租賃。在二級房地產市場購買辦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金額為50萬元;租賃的在三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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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高級人才可享政策性住房優惠
發展文化產業,人才是關鍵。為文化產業人才在我市的創業發展解決后顧之憂、提供優質服務是政府的職責所在。《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引進,建立健全相關的獎勵機制。對優秀和特殊文化人才,在戶籍、住房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可以采用高薪聘用、兼職等多種方式引進外地人才。將文化產業高級人才納入全市人才安居工程住房保障計劃,根據所在企業對海口經濟發展的貢獻情況,可享受相應的人才引進政策性住房優惠。對我市引進的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自認定之日起5年內,由市政府全額獎勵給個人。《意見》還提出,鼓勵和支持民俗(傳統)文化的技藝大師、傳人收徒授業。以師承關系學習民俗(傳統)技藝,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人才待遇。
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意見》提出,海口市級財政從2012年起設立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數為1000萬元,至2015年每年遞增不低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同比增長幅度。專項資金采取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扶持創意設計業、出版發行業、新聞傳媒業、會展廣告業、印刷業、演藝娛樂業、影視制作業等優勢文化產業項目、產品和文化產業集聚區。支持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轉制前所享受的財政扶持政策在轉制后過渡期內繼續執行。鼓勵文化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建立傳媒集團、報業集團、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演藝集團等。鼓勵行業協會和有關組織舉辦大型文化活動,對我市文化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國際或國家級大型會展、體育賽事和經典演出。鼓勵申報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對被國家部委評定為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文化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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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文化企業高管層可獲500萬元獎勵
《意見》提出,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對新引進的創意策劃、演藝娛樂、影視制作、出版發行、新媒體等領域重點文化企業,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獎勵。經市政府評審通過,自該企業取得營業收入之日起,按上述領域當年營業收入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于成功上市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規模達10億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企業高級管理層500萬元的獎勵,上市融資規模達10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企業高級管理層200萬元的獎勵。對于上市再融資和重組上市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給予企業高級管理層50萬元獎勵。對引進國內外著名文化企業總部(含地區總部)、文化主題公園、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國際知名品牌的大型文化活動及體育賽事等,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政策予以支持。
關鍵詞2?保障
加大對優秀傳統文化保護的資金投入
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弘揚,既需要認識的高度,也需要投入的力度。《意見》明確提出,加大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力度,鼓勵對歷史文化、本土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和整理,對相關的節慶活動、文化研究、圖書音像出版等,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扶持。加強對椰雕、貝雕、黎錦、花梨木加工等傳統民間工藝的保護和利用,對相關的研發、生產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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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文化產業重點項目用地
在土地政策上,《意見》將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機結合,明確了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應納入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保障文化產業項目的用地需求。新建或改擴建的城市社區、街道、廣場及公園等都要增加文化項目,配套安排必要的文化、體育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同時提出:因舊城改造拆遷的文化設施,建設單位應按原面積拆一還一,公益性的文化設施用地可以行政劃撥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用地指標優先安排。
關鍵詞3?服務
文化企業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
《意見》提出,我市認定的重點文化企業享受便利直通車服務,設立“單一窗口”,提供“一站受理,全程服務”。文化企業申辦各類業務的辦理時限,原則上比國家規定的時限縮減一半;有特殊情況的,特事特辦。對文化企業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需要到場確認,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簽字確認的,國(境)外的自然人、法人,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所在地中國駐外使館(或辦事處)確認身份后,可委托內地自然人或法人按有關手續代理;國內的自然人、法人,可由企業提出申請,工商部門提供上門確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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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作價入股最高可占注冊資本70%
文化產業和文化企業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有必要根據文化產業和文化企業的規律和特點,適當降低文化市場準入門檻。《意見》提出,支持鼓勵投資者以股權、債權和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或科研成果、技術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無形資產作價入股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超過70%。鼓勵支持文化企業申請商標注冊,推進文化品牌建設。對條件成熟的企業,支持申報國家馳(著)名商標,在申報、認定馳(著)名商標完成后,由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專項補助。鼓勵創意、動漫、體育休閑等新興產業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在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使用體現行業特點,標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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