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詢上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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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12月30日消息(記者 吳開詩 實習生 段燁 攝影報道)《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將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上午,海口交警、工商、質監、人大法制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在明珠廣場舉辦大型宣傳咨詢活動。海口網記者在活動現場看到,有關部門現場給市民派發了《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海口市電動自行車文明安全出行手冊》、《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服務指南》等實用性材料,同時就市民關心的電動自行車上牌時間、上牌所需材料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和交流。
派發宣傳材料
登記上牌元月上旬開始 需備齊三份材料
電動車登記上牌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時候開始成了市民最關心的熱點問題。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動車登記上牌將于1月上旬開始,具體時間將另行公布。登記上牌的市民需要攜帶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前往登記點進行登記辦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受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申請時,對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規定條件的,當日予以登記并核發行駛證和號牌。
如果遺失電動自行車出廠合格證明的,車主需提供由經銷商聯系生產廠家補發的合格證明及經銷商的證明;遺失電動自行車來歷憑證(購車發票)的,車主需提供經銷商復印銷售發票并加蓋銷售單位公章或者經銷商的銷售證明,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后才能辦理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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