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昆南路與紅城湖路的交叉路口,闖紅燈的電動自行車。
不按道行駛 和機動車搶道
《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道路右側非機動車行駛范圍引導線內行駛。非機動車道、引導線內路面被占用的,可以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應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引導線內。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逆行。
1日上午,海口網記者在金龍路看到,道路上已經設置了非機動車道,還設置了車道車輛的標識。但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電動自行車主并未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直接將車輛拐進機動車道,和機動車搶道,不顧從身旁呼嘯而過的車輛。
而南海大道的明光大廈路段,違章的現象更為突出。在記者觀察的5分鐘里,就看到二十幾輛電動自行車直接在機動車上行車,有些車主不但沒有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而且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時也未靠右邊車道行駛。有些車主還逆向行駛。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