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4日消息?春節將至,海南省市海口各大餐館酒店年夜飯預訂情況火爆。針對部分餐館酒店“在規定時間吃完”“不退訂金”等“霸王條款”,海口市工商部門對年夜飯消費協議、訂金等作出明確要求,規定年夜飯訂金不得超餐費35%。
據介紹,海口市工商部門要求商家必須向消費者說明訂金是否可以退還及退還條件。如不允許消費者退訂,而餐館酒店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餐飲服務的,應雙倍返還消費者所付訂金。定金的收取,原則上不得高于消費者所預定年夜飯餐費的35%。
海口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商家應與消費者簽訂年夜飯預訂協議,以確保雙方責任義務。對已經預訂年夜飯但還沒有簽訂協議的,餐飲企業要通知消費者補簽協議。協議中要求預訂的年夜飯用餐起始時間應明確,商家應提前半小時告知消費者,同時明確規定餐館酒店在用餐起始時間半小時內應全部上完主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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