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對于日本長崎縣地方檢察廳去年12月以涉嫌在長崎縣五島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內非法捕撈珊瑚,違反《外國人漁業規制法》為由,對所扣中國漁船的船長鐘進音(39歲)提起訴訟一事,長崎縣地方法院24日進行初次公審,審理于當天結束。鐘進音承認了起訴內容。檢方要求判處其6個月徒刑、罰款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8.5萬元)。判決將于31日作出。
檢方指出,漁船被日本海上保安部巡邏船發現后逃逸約6個小時,其性質惡劣。辯護方表示,此舉并無計劃性,且鐘進音正對此進行反省”,請求從寬判決。
鐘進音就在該領海進行捕撈的理由稱,我原本計劃穿過日本領海進入韓國海域,但由于探測器有反應就向海中投下了漁具。他表示,去年10月左右,熟人向其推薦“捕撈珊瑚有錢賺”后,便開始捕撈珊瑚。
起訴書顯示,鐘進音于12月19日晚10點45分前后在五島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內,乘坐中國漁船“浙象漁16”(排水量135噸,船員11人)使用網狀漁具捕撈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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