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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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1月31日消息(記者 陳肖梅)近日,海口市物價局、海口市財政局、海口市教育局聯合下發2012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學收費標準通知,繼續對在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除雜費,對已交擇校費的學生免交學費。
通知明確,對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中小學生全部免除課本費、信息費、作業本費;鄉鎮以下(含鄉鎮)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免除住宿費;已交擇校費的學生免交學費;取消高中信息技術教育費和高中代收作業本費的收取;高中學生的作業本可在學校的指導下,統一規格標準,由學生自愿購買;高中英語聽力錄音磁帶納入2012年春季代收費項目;義務教育階段不再收取學生健康體檢費與觀看愛國主義電影費。
高中和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服費、學生飲用奶費、學具費,不得強制向學生收取,應堅持自愿的原則,由公司或廠家辦理收費手續,并向學生出具合法性票據。學校不得介入服務性收費工作。校服費、學生飲用奶費、學具費,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
對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有關部門強調,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收費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堅決禁止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規定收費項目以外的任何費用,要將《通知》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全面公示,切實提高收費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與家長的監督。
高中和職業學校學費收費必須使用省財稅廳統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并納入預算范圍。代收費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由學校直接用于支付各代收費項目的支出。
對違反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和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的學校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收費舉報電話:
海口市物價局:12358
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
秀英區教育局:68661609
龍華區教育局:66568640
瓊山區教育局:65882232
美蘭區教育局:6536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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