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記者從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了解到,根據新修訂的《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自2012年2月1日起,三亞市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率從6%調整為8%,其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為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不變,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率從5%調整為6%。
據悉,2月至6月,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確定為: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職工本人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551元/月),不得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7755元/月)。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確定為:2010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585元,月繳費155.10元。
“因2011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尚未公布,上年度在崗月平均工資暫按2010年的全省在崗月社平均工資2585元確定。”據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參保單位從2012年2月起,辦理社會保險申報時,該局會將單位申報U盤中的繳費費率做相應的調整,并打印申報表交單位保存。無人員和繳費基數變動的單位,該局直接調整費率后,參保單位按新費率繳納醫療保險費。
另外工作人員表示,如市民對此還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88689718、8869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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