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7日消息? ?50歲的張某家住昌平農村,與外地來京女子李某和其5歲女兒小花(化名)生活在一起。趁李某外出打工之際,張某竟然對小花行不軌。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因為涉嫌強奸罪,張某被批準逮捕。
張某曾因盜竊罪、搶劫罪入獄,至1998年刑滿釋放。去年6月份,他與外地女子李某結婚,李某離異過,帶著一個5歲的女兒。據悉,李某嫁給張某,也是希望通過此舉幫女兒小花解決北京戶口。同年7月,當李某得知,小花和張某沒有血緣關系,辦不了北京戶口后,她和張某辦理了離婚手續。
據李某說,張某曾想復婚但她沒同意,雙方沒什么矛盾,所以離婚后仍然住在張某家,張某對小花也還不錯。李某白天出去當保姆賺錢,張某上夜班白天在家,所以小花不去幼兒園時,由張某幫忙照看。
今年1月11日晚上7點多,小花突然告訴李某說,自己的屁股疼,并稱是“爸爸摳的”,李某查看后發現小花的下身確實有些紅,但她并沒在意。兩天后的晚上,小花再次喊疼,李某仔細查看,發現小花下體紅腫,小花詳細描述后,李某才意識到可能是張某強奸了小花,隨即報警。
李某對警方說,1月10日早上起床后,她把小花抱到張某身邊,讓他幫忙照看,之后外出打工。小花告訴李某,張某曾趴在她身上,觸碰她的下體,不僅弄疼了她還被警告不許告訴別人。
張某則向警方供述稱,他喜歡裸睡,是翻身時不小心觸碰到小花下體的,他并不承認性侵小花,并解釋說,自己平時對孩子不錯。
1月14日,張某因涉嫌強奸罪,被昌平公安分局監視居住。1月15日,張某被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昌平區看守所。
然而,警方在辦案過程中,李某拒絕在筆錄上簽字,拒絕讓小花在筆錄上按指紋,拒絕帶小花去做傷情鑒定。李某對此解釋說,她覺得女兒沒什么大事,沒有受到大的傷害,不需要做鑒定,也不要求追究張某的法律責任。李某說,張某已經50歲了,擔心他再坐牢身體會受不了。而據知情人士透露,作為外地人的李某現在還住在張某家,還要依靠張某。
在警方的要求下,小花還是做了鑒定,結論為外陰紅腫待查。近日,張某因涉嫌強奸罪被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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