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22日消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2日開庭審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案。當日,唯冠方面向法庭申請立即禁止銷售涉案商品,蘋果方面則向法庭提出駁回禁令并中止審理該案。法院當庭未作出判決。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起訴稱,其注冊的兩個IPAD商標都在有效期內,而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銷售的平板電腦上有近似標志,構成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
由此,深圳唯冠要求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帶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產品、拆除蘋果店面中的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印刷宣傳品、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登文消除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的不良影響,并支付合理開支一萬元和本案的訴訟費。
對此,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其銷售的平板電腦有合法來源,且在銷售時并無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美國蘋果公司就涉案IPAD商標的權屬存在重大爭議,且未有最終司法裁決,本案應依法中止審理。蘋果方面還認為,深圳唯冠在明知涉案商標存在爭議的情況下,避開涉案產品的生產者,只選擇授權的銷售商提起訴訟,明顯存在惡意且浪費司法資源。
雙方對于IPAD商標歸屬的爭議由來已久并于近日連續發酵,爭議的焦點是深圳唯冠是否在中國大陸擁有IPAD的商標權以及蘋果是否侵權。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