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的獻血證明
海口網3月1日消息?“當初我獻血時,血站不厭其煩地告訴我,獻血能為家人用血帶來好處;現在我家人需要用血時,卻受到戶籍限制!”記者接到報料,祖籍湛江、現在開平上班的吳先生向記者表達了他對開平《用血互助金報銷暫行規定》的不滿。
用血按規定報銷卻遭拒絕
吳先生說,他是湛江廉江人氏,因為自己身體條件好,加之經常從報紙電視上知道社會上有大量的人需要用血,于是從2002年開始,就開始跑到地方血站獻血。其中2002年7月份在老家的時候在湛江中心醫院獻了200毫升的血,2004年來江門參加工作后又分兩次分別在江門中心血站各獻血200毫升,總共算下來,他一共義務貢獻了600毫升血液給社會。
2011年11份,其父得了急性單核細胞白血病,住進開平市中心醫院接受臨床治療,需要大量用血,最后總共用了7個單位的血液,440元/單位。由于自己獻血時工作人員曾告知,將來獻血者直系親屬如果臨床用血可以免費,于是2012年2月份父親出院后,他就把這7個單位花費的3000多元錢拿到醫院報銷,卻被醫院以他們父子不是江門五邑地區戶口為由予以拒絕。
“最后我實在沒辦法,于是托人帶到湛江去報銷,哪知湛江醫保局又以我父親不在湛江本地用血為由不給報銷。現在醫保已全省聯網,我真搞不懂,是真的不能報銷還是兩地在互相踢皮球。”言談中,吳先生對兩地的做法深感失望和憤怒。
最后,吳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他在湛江開平兩地無償獻血的證明以及父親住院用血的收費單據,同時展示了一張開平市紅十字會、開平市無償獻血辦公室聯合印發的《用血互助金報銷暫行規定》的宣傳畫冊。記者注意到上面寫的報銷條件確實是江門五邑地區戶籍。
血站領導回應稱“不好說”
隨后,記者就吳先生所反映的情況采訪了江門中心血站。該站一位姓李的副站長告訴記者:該站在2009年就印發了《江門市無償獻血暫行管理辦法》并下發到各個轄區獻血辦:明確規定凡是在本轄區(江門)義務獻血的公民,其配偶及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都能按照相關規定領互助金。
之所以會出現吳先生所說的這種不能報銷的情況,李副站長認為,這是醫院對血站政策不了解或理解得不夠透徹造成的。據他介紹說,以前獻血互助金都是到各地獻血辦集中辦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有的地方直接就放到了臨床用血的醫院,可能由于有的醫院并沒有組織對相應的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政策解讀,導致許多工作人員并不知情,認為不能報銷。
那么吳先生能不能在湛江報銷互助金呢?李副站長卻又表示“不好說”,因為對無償獻血的管理辦法廣東省是各個地級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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