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交警部門繳納100元違章罰款的簽購單。
李先生向“海南金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繳納停車費13元以及拖車費250元的刷卡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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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有“海南金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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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3月1日消息(海口網記者組)近日,海口網接到海口市民李先生(化名)投訴稱,自己的車由于違章停車被拖走后,除向交警部門繳納了100元的違章罰款外,還向“海南金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繳納了停車費13元以及拖車費250元,而其中250元的拖車費令他感到疑惑,不委托拖車卻要收取拖車費。
車主質疑:金鷹公司收拖車費不合理
據李先生介紹,2月21日下午1點40分左右,他開車到國貿辦事,在國貿路與金龍路交叉處的一條小路(海南省金屬材料公司金貿小區斜對面),看到有很多車輛停放,便將車停放此處。
當他辦完事回來后發現車輛“不翼而飛”,經打聽才知道車子被拖走,于是他按照路邊有關拖車的指示牌上的電話號碼撥打了電話,得知自己的車輛因為違章停放被金鷹公司拖到了紫荊路的停車場。隨后,李先生到停車場辦理了取車手續。
李先生給記者提供了交款票據:一張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開具的關于“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場或拒絕駛離罰款”的100元繳款書、兩次繳費刷卡的存根以及一張蓋有“海南金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發票上寫著13元的停車費和250元的拖車費。
“我當時沒注意到那個地方不能停車,交罰款和停車費我都能接受,但是250元的拖車費不應該由我出吧,我又沒有委托金鷹公司拖車,我覺得這樣不合理。”李先生說。
29日,記者來到位于紫荊路的海口市道路違法車輛應急停車場,看到不斷地有車輛被拖進停車場,許多車主紛紛前來“認領”,并辦理相關的取車手續。記者在門口看到了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的關于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違章車輛拖曳收費標準表,其中明細了拖車費和里程數,以及車型分類。
記者向門崗的保安出示了相關證件后,表示要找一下金鷹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保安表示“領導不在”。記者進入停車場內,正想向辦公室里的工作人員咨詢領導辦公室時,一名拿著對講機的男子,走進房間讓記者離開。記者站在辦公室后再三表明身份,以及采訪領導的意圖后。該男子表示現在是上班的時間,不要影響他們的工作,記者可以找領導去。當記者咨詢金鷹公司的領導在哪里上班時,該男子卻不愿意說話,只表示有什么疑問可以找交警支隊。
無奈,記者只好選擇離開該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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