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設在長沙市救助管理站內。
一年多過去,長沙市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尚無一人入住。
2012年2月27日,全國婦聯組織召開的反家暴立法建議座談會上,全國人大法工委相關人士透露,反家暴立法已納入今年全國人大立法工作計劃。
在反家暴立法千呼萬喚始欲出的同時,旨在為家暴受害者提供庇護的機構,正集體遭遇尷尬。有的庇護所成立兩年只一人入住,有的成立一年多無人問津。中國內地現有庇護所對入住設各種門檻,以及受害者權益意識的待加強,都讓庇護所遭受著“冷遇”。
長沙市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成立一年多了,2012年3月9日,長沙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主任李峰說,至今沒有迎來第一個入住者。
寧波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護所成立兩年,只有一名入住者。
像長沙、寧波家庭暴力庇護機構遇到的情況,在全國普遍性存在。近些年,全國各地不斷有家庭暴力庇護所掛牌成立,不過幾乎都傳出遇冷的消息。
甚至,庇護所的存廢引發爭議。留,浪費資源;存,無人問津。
無人入住的尷尬
運營較好的徐州家暴庇護中心,月均6人入住。入住少甚至零入住是各地共同遇到的問題
“長沙市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下稱長沙家暴中心)是一個婦聯和民政部門合辦的家庭暴力庇護機構,其牌匾掛在“長沙市救助管理站”一旁。另一旁,是“長沙市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的牌子。
長沙家暴中心在救助管理站二樓。四間專門裝修過的房間,每間房里兩張單人床,藍白格子的被罩床單,配有毛巾、牙刷等洗漱用品。另有一間活動室。
長沙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主任李峰說,家暴中心的條件比救助站其他區域要好得多。中心沒有專職人員,不過這里工作也不繁重,因為一年多過去了,還沒有一人入住。
長沙家暴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暴日”。此時期,北京、上海、南京、昆明、重慶等全國各地已有100多家家暴庇護機構運營,但入住少甚至零入住的尷尬,成為各地共同遇到的問題。
據介紹,2003年6月12日成立的徐州市家庭暴力庇護中心是運營比較好的庇護所,是中國內地家暴庇護所的樣板之一。該中心擁有48個床位,平均每月只6人入住。
這是在內地入住人數較多的庇護機構。這與香港“和諧之家”受暴婦女庇護中心形成巨大反差,該中心70個床位,入住率94.3%。
與庇護所遇冷形成對比的,是約30%中國家庭存在暴力的現實。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2.7億家庭中,約8100萬個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為男性,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解體。
全國婦聯副主席宋秀巖2011年10月21日介紹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有關情況時提到,24.7%的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而在國際上,庇護所是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性別暴力受害者不可或缺的救助途徑,并被納入國際反對性別暴力框架中。
床位未達最低標準
若按相關國際組織的建議,中國大約需要13萬張庇護床位,目前國內約有一百多家庇護所,多者幾十個床位
據報道,國外庇護機構總結的一個規律是,婦女尋求幫助的時候,離開家時及此后的18個月都是婦女最為危險的時間段。大部分婦女被殺事件往往發生在這時候。
據美國援助婦女的機構統計,一個家庭暴力受害婦女,一般要離家出走或躲避7次,才能最后下決心離開施暴者。
據媒體報道,統計顯示許多傷害案發生在施暴后24小時內。有的情況下,妻子無處藏身,被丈夫毒打致死或致殘;還有一種情況是,妻子抱著一了百了的心態,激情狀態下“以暴治暴”,殺死丈夫。
河北省婦聯研究室主任吳美榮認為,如果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及時找到一個安全的庇護所,能夠獲得專業的幫助,有些暴力案件可能就不會發生。
2009年10月19日,26歲的北京女子董珊珊被丈夫毆打致死。在遭受家庭暴力的4個多月時間里,董珊珊曾8次報警,也曾向法院申請離婚。經常被打的董珊珊無處藏匿,獨自在外租房,仍會被丈夫找到帶走暴打。
2002年4月29日,河北省新樂市的安瑞花用菜刀砍了丈夫27刀,致其死亡。安瑞花的右眼只剩光感,是十幾年前丈夫酒醉后用酒瓶砸瞎的。丈夫酒后經常毆打她,甚至連她的母親也不放過。忍受二十多年之后,在丈夫酒醉揚言要殺死全家的一個夜晚,安瑞花拿起了刀,砍向了丈夫。
類似董珊珊、安瑞花這樣的案件,并不罕見。
吳美榮曾對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婦女做過調查,她說這些被打婦女犯罪前,找過娘家、村委會、派出所、婦聯……到最后無處躲藏。而家庭暴力很多時候被認為是“兩口子吵架”的家務事,無人過問。
吳美榮說,家庭暴力是復雜的社會問題,涉及文化、法律等多方面,但針對每個具體的受害人來說,當生命受到威脅,她們未必有保護自己的意識,施暴者也可能沒有停止暴力行動的意識,盡快將其跟施虐者分開是保護受害者最好的辦法。
2004年,“歐洲婦女反暴力”網絡根據歐洲委員會專家組的建議,規定庇護所要為每7500個居民提供一個床位,最低標準是至少每10000個居民有一個床位。2005年聯合國提高婦女地位局、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打擊和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的最佳做法”專家組會議報告,肯定此建議是庇護和家庭暴力服務指導方針上的“最佳做法”。
中國目前有一百多家庇護機構,多的幾十個床位,少的個位數,而以“最佳做法”的最低標準,中國家暴庇護機構需要床位約13萬張。
對入住要求苛刻
有的要求先進行傷情鑒定,有的要求“無家可歸”,有的要求提供報警證明并向婦聯申請
長沙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主任李峰認為,“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應該是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愿入住庇護所的主要原因。
河北省婦聯研究室主任吳美榮介紹,一些受家暴的婦女總希望在家庭內部解決問題,怕向外人求助以后成為笑柄,對婚姻的挽回不利。
此外,中國內地的家庭暴力庇護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庇護機構的運作方式有很大不同。
成立于1985年的香港"和諧之家"受暴婦女庇護中心是香港第一所、亞洲第二所為婦女兒童提供緊急庇護住宿服務的機構。"和諧之家"設有24小時求助熱線,婦女及其子女可居住兩星期至3個月甚至更長時間。
"和諧之家"對入住者只有一個要求,出于保密的需要,家不能在庇護所附近住,若是附近的,會被轉到其他庇護所去。除此,沒有任何入住要求。
在丹麥,庇護所除要求不能酗酒、吸毒或虐待他人外,對求助婦女不做篩選,婦女可以在任何時間直接到庇護所,可以不說出自己的姓名。
在中國內地的庇護所,不登記真實姓名是無法入住的。并且庇護機構都對入住條件提有要求,有的條件甚至很是苛刻。
陜西紅雨傘婦女之家規定,受家暴傷害的婦女可以通過婦聯組織進行傷情鑒定,由陜西省婦聯或西安市婦聯出具相關證明才能入住。
重慶家庭暴力庇護所則規定"遭受家庭暴力"和"無家可歸"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經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才能入住。還要經過對申請人所在的街道、居委會和周邊的群眾進行調查,申請人方可入住。
長沙家暴力中心規定,要持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報警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向所在區婦聯提出申請,如實填寫《申請庇護登記表》,經市婦聯審核批準并簽字蓋章后,受庇護人方可入住。并要求入住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入住時間的,須辦理續住手續,經市婦聯審核批準后,延續日期最長不超過3天。
對此,李峰稱,如果婦聯不對入住對象進行審核把關,庇護中心會很難甄別誰才是真正的家暴受害者。
婦女理論、社會性別研究專家、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榮維毅主要從事婦女人權與權益保障等方向的研究。她曾專門就家庭暴力庇護所撰文《中國大陸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庇護現狀與分析》等。她提出,設定很多條件,不符合婦女緊急避險要求,并且即使受害婦女符合條件,也會因不愿公開身份或到多個部門辦手續而放棄求助。
沒有保密的庇護
在國際上,庇護所一般不掛牌,地點保密。內地則設在公開地點,并進行宣傳
在中國內地,庇護所成立時大多通過媒體高調宣傳。地點大都設在民政部門的救助站、婦聯的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或在社區活動室等,盡人皆知的地方。
學者榮維毅說,救助站的公開性和庇護所的保密性是矛盾的。從受虐婦女的心理需求和安全考慮,庇護所應當建立在一般人不知道的地點。丹麥、泰國、中國香港的庇護所,都不掛牌,地址也都是保密的。
香港"和諧之家"受暴婦女庇護中心總干事陶后華曾介紹,"和諧之家"的地點是保密的,因為暴力傾向嚴重的施虐者可能找到和繼續傷害受虐者,甚至傷害庇護中心內其他宿友或職員。即使暴力傾向不嚴重,甚至感到后悔的施虐者,也可能會到庇護中心找回受虐者,從而影響受虐者冷靜下來思考。
此外,國內的家暴庇護中心大都設在救助站內。一些受害者心理上無法接受自己和流浪人員、行乞人員一樣屬于被救助對象。
在2010年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網絡成立十周年的研討會上,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網絡成員的共識是,繼續努力推動政府的介入,在機構建設和提供服務時,堅持"生命第一,案主自決、保密"的原則。
民間力量難支撐
在庇護所運動中,民間力量薄弱。因資金、環境等原因,民間組織的庇護所大都難以為繼
國外很多庇護機構是由民間組織建立,或者政府出資支持或購買民間組織的服務。
中國早期的家庭暴力庇護機構也多由民間參與設立。榮維毅介紹,國外庇護所的經驗是,以婦女為主體、為自救及打破沉默文化向暴力宣戰的庇護運動,國內早期的庇護所具備這些特點。
中國最早的庇護機構出現于1993年。那年的一天,河北玉田縣剛剛離婚的婦女趙某為躲避前夫打鬧,帶著兩個孩子找到縣婦聯,哭著說要個住的地方。婦聯想到了玉田縣刺繡廠總經理陳玉云,于是把這母子三人送到了刺繡廠。
此后,又有幾位婦女經婦聯介紹得到了陳玉云的幫助。1993年12月,陳玉云在廠房留出7間宿舍,設置了10多個床位,玉田縣婦女庇護所掛牌成立。至2002年,有48名婦女及9名她們的子女得到庇護所救助。
河北省婦聯研究室主任吳美榮介紹,早期的庇護所大都是婦聯牽頭,依托企業成立的。這些庇護所比較靈活,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還可以學到一些技能,有助于以后的生活。
但這些庇護所因資金、社會環境等原因,大都難以為繼。
陳玉云的工廠2002年后陷入困境,無力再辦庇護所,"玉田縣婦女庇護所"到2005年基本已處于關閉狀態。
1995年9月,湖北武漢僑光調料公司的經理、女企業家張先芬投資13萬元興建"新太陽女子婚姻驛站",購置50個床位的用具及書籍,設有熱線電話。該站為受虐婦女免費提供必要食宿和生活保證。若在此打工,按勞付酬。據報道當時甚至有從新疆來求助的婦女。但后來被指變相招收廉價勞動力,甚至一些受虐者的丈夫跑到驛站鬧事,逼妻子離開,還揚言要報復張先芬。迫于各方壓力,驛站后來解散。
1996年1月上海第一家庇護所"上海南方婦女兒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成立,兩個月后因無法注冊關閉。
隨著中國對家庭暴力問題的關注,政府部門介入到庇護所運動。目前,國內庇護所有5種組建模式:由婦聯單獨組建、由婦聯和民政部門合辦、由婦聯和企業合辦、由婦聯和社區合辦、由婦聯和個人合辦。
由婦聯和民政部門合辦的庇護所目前大約有100個,已成為中國庇護所的主要形式。
榮維毅認為,政府主導的庇護所模式構建,應堅持以婦女需求為中心、堅持專業倫理(生命第一、案主自決、保密等原則)。同時支持和鼓勵非政府組織參與庇護所及各項服務,在注冊、專業指導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從救助到賦權
學者榮維毅認為,如果不能從單純的"救助"提升為"賦權",庇護所難有發展空間
針對庇護所無人入住的窘境,各地庇護所目前也逐漸在設施和服務上加以完善。比如,提供家庭式溫馨環境和條件,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
徐州市救助站庇護中心負責人馬李稱,庇護所要在為受害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安全服務的基礎上,開展更高層次的需求支持,例如公安機關的及時接處警、司法部門的法律援助、衛生部門的心理輔導等。在這個過程中,婦聯可以起到協調、倡導、專業支持等核心作用。
"政府介入和投入,是庇護所運動的目標之一。"但榮維毅擔心一旦為政府主導,庇護所則有可能變成為婦女兒童提供福利而已,有違旨在為婦女賦權的庇護所運動的初衷。
在河北省婦聯研究室主任吳美榮看來,賦權婦女,增強她們的權益意識,以婦女為主體、自覺地用法律自救,才是國際上庇護所運動的初衷。
榮維毅認為,如果不能把庇護所的功能從單純"救助"提升為"賦權",則難有發展空間。她說,庇護所不應成為婦女兒童的福利,而應成為受暴婦女的賦權途徑是打破沉默文化、把家暴干預納入國家政法體制的重要環節。
?
相關鏈接:
海口構筑婦女維權網絡 遭家暴可申請一周庇護?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