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0日消息(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林鴻文)兩農民六年來,非法采伐、盜挖42株梨花木,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19日上午,為加強貫徹“法律進農村”的普法精神,龍華區檢察院聯合區法院組織庭審進村鎮活動。在遵譚鎮舉行公判大會宣判了此起非法采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梨花木案。
被告人王圣開、吳愛鳳自2005年起,私自盜挖42株梨花木回家種植。龍華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其二人因非法采伐、移植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在公判大會上,區法院依法判處兩位被告人尤其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000元。
據了解,2011年以來龍華區部分鄉鎮大量存在農民盜挖、盜采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現象。此次公判大會讓很多農民意識到這種行為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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