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頭讓“互認” 下面“互不認”
院方認為這是個“不成文的規定”,那么成文的規定是怎樣的?
衛生部早在2006年2月就發文通知:為了合理、有效利用衛生資源,減少重復檢查,切實減輕患者負擔,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實行檢查互認。
2006年10月1日,自治區衛生廳要求從即日起,自治區內各醫療機構實行“同級一單通”,也就是說,如果你在新疆任何一家醫院做了醫學檢查,再去另外一家相同級別的醫院就診就不用做重復檢查了。
2010年11月15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到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檢查指導工作時表示,“我們應充分利用遠程醫學,建立烏魯木齊市各級醫院網絡平臺,避免重復檢查,實現結果互認。”
既然“檢驗結果互認”早被提到了明面上,那么現實情況怎樣?
據記者了解,李先生入住的兩家三級甲等醫院分別表示,“在別處檢驗的結果,本院不作為參考。”
記者隨后以患者身份走訪烏魯木齊市多家三級甲等及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發現,不但同級醫院的檢驗結果互不相認,而且,拿著高一級別醫院的檢驗結果到低一級的醫院就診,其檢驗結果依然不認;同等同級專業醫院與同等同級綜合醫院的檢驗結果也互不相認;患者一旦換院就診,面臨的第一道關就是“重新檢查”,重新檢查的項目不僅包括艾滋、梅毒,還有甲、乙肝等至少一二十項血液及生化檢查,此外,對于彩超、CT、核磁等檢驗結果各家醫院也互不相認,給患者帶來不少經濟負擔,究其原因,院方給的答復大多是“為患者著想”。
“他家是重復檢查了艾滋病和梅毒,費用還不算高,我父親檢查了3次腦CT,醫院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來斂財。”采訪中,一位剛剛轉院的病人家屬說。
“如此過度檢查不但浪費了衛生資源,增加了患者負擔,而且,對于醫保患者來說,浪費了有限的醫保資金,使院方成為真正的受益方。”張先生說。
一家三級甲等專科醫院的醫生向記者解釋說,互認是有條件的,各家醫院的檢驗設備不同,檢驗結果自然會有所差別,而且,疾病是一個動態過程,檢驗結果屬動態數據,根據患者病情發展,其檢驗結果也會隨之變化,所以,對于就診患者,各醫院一般都會給患者開出全套的化驗單,給臨床醫生診斷和治療疾病一個參考依據,以確保檢驗的準確性。
“同級一單通”還在路上
據悉,2006年10月1日,自治區衛生廳發出通知,患者在就診時主動提供的醫學檢驗報告單及影像檢驗資料,任何醫院、醫務人員都不得拒絕參照,并實施全區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結果互認,也就是所謂的“同級一單通”。
然而,從現行情況看,“同級一單通”的施行卻阻力重重,從現有技術上看,“一單通”是否可行?
目前,衛生部和各省(直轄市)衛生廳(局)均設有臨床檢驗質量控制中心,每年對各大醫院的實驗室檢測結果進行2—4次檢查,由檢驗質量控制中心將樣品送發給各醫院,醫院把對該樣品所做的各種檢查結果提交回質控中心進行比對。通過質量比對和控制系統,保障了監測結果的標準化。只要是各個大醫院嚴格按照這個系統操作,再加上實驗室評價,各大醫院的實驗室檢測結果是基本一致的。
去年,自治區衛生廳相關領導做客晨報時表示,在同級同類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方面,自治區臨床檢驗數據中心對全疆250余家醫療機構、30多項檢驗項目,每年進行兩次質量評價,并公布信息。對于合格項目,其他同級的醫療機構要認可,如果連續3次都不能通過,將停止在這方面的檢查。
“由于患者的病情是在不斷發展的,在前一家醫院檢查以后,到另一家醫院是否需要重復檢查,要視病情發展的具體情況而定。但也不排除有些醫院怕一旦發生漏診,患者可能會找麻煩,因此規定所有的檢查都要做,這是不合理的。我們會加強監管,從內部運行機制的改革、行業管理等方面逐步進行規范。”自治區衛生廳一名相關領導說。
據自治區衛生廳介紹,從去年開始,新疆同級同類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的條件會更好。比如遠程會診,新醫大一附院和自治區人民醫院的遠程會診網絡今年可以通到基層縣,達到縣縣通。而且,新疆對80多個縣醫院專門撥款進行網絡建設,在縣醫院做的檢查大醫院就要認,省去了患者長途勞頓到烏魯木齊市看病的煩惱,減輕患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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