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武勝縣萬善鎮,家長稱平時確與女兒缺少交流
認為父母只關心弟弟而忽略了自己,武勝縣萬善鎮一名13歲少女將毒鼠藥投入飲料,親眼看著8歲的弟弟喝下。父母痛心疾首之余,也在反思,表示將對女兒加強關愛與教育。
一段驚悚的對話
男孩死亡:親姐姐下的毒
今年2月27日上午,武勝縣萬善鎮某村村民潘貴(化名)之子單單突然倒地并口吐白沫,四肢抽搐,隨后昏迷不醒。接到女兒小娜的求救電話后,潘貴和鄰居一起將8歲的單單送往醫院。趕到醫院門口時,單單早已沒有了生命跡象。
兒子眨眼工夫撒手人寰,潘貴一時間回不過神來。然而,懷里抱著兒子冰冷的尸體,他又不得不面對殘酷的現實。以為兒子得了急癥身亡,傷心欲絕的潘貴不忍心埋葬兒子,留給院方600元費用,委托他人安埋。潘貴帶著疲憊和無奈回到家里,與妻子抱頭痛哭……
4天后,潘貴無意間得知,女兒小娜之前曾上街買過耗子藥。潘貴當即報警。武勝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通過大量走訪調查,并開棺檢驗,確定單單的姐姐小娜有重大作案嫌疑。
歸案后,小娜告訴警方,2月27日那天,她把毒鼠藥倒入“營養快線”里,然后將弟弟帶到村口大榕樹下。警方的訊問筆錄顯示,小娜毒死親弟弟前,姐弟倆曾有一番讓人不寒而栗的對話:
姐姐:“弟弟,你喜歡天使還是惡魔?”
弟弟:“天使和惡魔我都喜歡。”
姐姐:“天使那么漂亮,惡魔那么丑,你為什么喜歡惡魔?”
弟弟:“因為姐姐喜歡惡魔,我喜歡姐姐,所以也喜歡惡魔。” ……
小娜于是將手中有毒的飲料遞給弟弟,弟弟接過來就喝下。
一個極端的少女
少女埋怨:父母只愛弟弟
潘貴長年在重慶跑運輸,妻子和兩個孩子原本在重慶讀書。2011年秋,12歲的小娜轉回老家讀初二,由爺爺照料。
小娜生于1999年,單單生于2004年。長期以來,小娜都認為父母重男輕女。昨日,她所在學校劉校長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轉回老家后,小娜經常逃課。“她曾經給班主任老師寫過一封信,字里行間看得出她非常怨恨父母,說他們重男輕女。”接受電視臺采訪時,潘貴反復聲明,他和妻子從來沒有這種想法,“都是我的孩子,我咋會那樣呢?”
小娜對警方講述,春節前,爸爸媽媽帶著弟弟回老家過年,“他們經常埋怨我成績差、貪玩,還拿弟弟與我比。這讓我很沒面子,很不舒服。”
據警方辦案材料顯示,正月初六那天,小娜見母親和伯母外出,父親獨自在屋后干活,突然產生了毒死弟弟的念頭。隨后,小娜上街花1.5元買了一包毒鼠藥,還買了弟弟最喜歡喝的飲料———“營養快線”。東西拿回家后,單單順手就拿起營養快線喝了幾口。這讓小娜非常生氣,當時還踹了弟弟一腳。小娜向警方交代,當時弟弟的行為讓她十分氣憤,“毒死他”的念頭也十分強烈,“我把他帶到村里那棵大榕樹下,讓他死在我最喜歡的地方。”
一個13歲女孩心理竟如此極端,聽完供述,負責訊問的警察當時震驚了。
一個自責的父親
父親痛心:不能再失去女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她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得承擔管教責任。至于民事責任,小娜父母在本案中是雙重角色,同為加害人與受害人雙方的監護人,因此無從談起。
案情逐漸清楚后,潘貴表示將對小娜加強關愛與教育。在接受電視臺采訪時,雖然心痛兒子的死亡,但潘貴并未對女兒表現出責怪。“她還小,她的過失只能由我們當父母的來承擔。我自己檢討,雖然我們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但因為以前忙于掙錢,我的確沒有注意到女兒的感受;她媽媽因為殘疾,天生不會說話,母女間也缺少交流。”潘貴說:“現在兒子已經走了,我再也不愿意失去女兒了。”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小娜就讀的學校。據學校劉校長介紹,今年春節過后開學,小娜因為成績差,主動要求降到初一讀書,“當時她在母親的帶領下找到我,說‘弟弟死了,我是爸爸媽媽唯一的希望了。’我被她這句話打動了,因此同意了她的降級請求。”
“開學沒幾天,有警察來學校調查小娜,說她和弟弟的死亡有關,當時還問了班主任老師。”劉校長說,“不管怎樣,我們都會對孩子負責。目前最大的想法是,要在她不覺察的前提下,對她進行感化與矯正。”
心理專家:
外出務工,教會孩子愛
針對這個案例,華西心理衛生中心教授李靜指出,0~14歲是孩子行為習慣以及性格定性的關鍵成長階段,留守兒童由于缺乏父母的呵護和照料,與父母的關系相對疏遠,容易產生自卑、冷漠、叛逆等心理問題,小娜就是這樣一個典型。李靜教授建議,父母外出打工,盡量把孩子帶在身邊;如果實在不行,也要注意多給孩子一些心靈上的關懷,多與孩子溝通,讓他們能正確地體會愛,認知愛,付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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