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7日消息? 記者26日從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近日對2011年持槍彈搶劫海口生生百貨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王綏軒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綏軒因賭博欠債遂起意盜竊,向一男子借得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和三發子彈,于2011年7月4日20時許攜帶槍彈、匕首、袋子等作案工具躲入海口市生生百貨商場二樓衛生間,到次日凌晨商場停業無人后,王綏軒來到商場一樓盜竊了一批黃金制品、鉑金制品、鉆石首飾與一批勞力士手表。因找不到出口,王綏軒遂攜帶盜得物品繼續躲在二樓衛生間。到7月5日早上8時許商場開門后,王綏軒攜帶著裝有黃金制品、鉑金制品、鉆石首飾的黑色布袋欲逃出商場,被上班的售貨員蔡某某發現,王綏軒抓住蔡某某,蔡大聲呼救,王綏軒掏出手槍上膛威脅,但被蔡某某奮力擺脫,王綏軒企圖逃跑時被商場保安制伏并交給隨后趕到的警方人員,警方當場從王綏軒處繳獲仿“六四”式手槍一把、子彈3發、匕首一把、黃金制品211件、鉑金制品189件、鉆石首飾105件、勞力士手表87塊。
經鑒定,從王綏軒處扣押的87塊勞力士手表、211件黃金制品、189件鉑金制品的總價值共計人民幣984萬多元,105件鉆石首飾價值共計人民幣86萬多元。
在庭審上,被告人王綏軒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檢舉他人賭博犯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綏軒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1071萬多元,數額特別巨大,法院一審對被告人王綏軒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借與王綏軒槍彈的男子在逃,警方將作另案處理。案發后上述被盜物品已全部發還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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