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葫蘆島4月20日電 題:刺死韓國海警中國船長家屬:主動賠償遭拒 將堅持上訴
作者 孫林
在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網戶鄉小前村自家院子里,程桂桐反復念叨著:我們要上訴。
這位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船長程大偉的父親認為,自己的兒子并不是蓄意為之,主動提出經濟賠償也遭拒絕,“30年太重了,我們無法接受”。
中國漁船“魯文漁15001”號船長程大偉19日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0年,并處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元)。他被指“曾多次進入韓國經濟水域捕魚”,并刺傷登船執法的韓國海警,其中一名韓國海警不治身亡。
記者20日來到程大偉家中,父親程桂桐表示,他們家一直都誠懇地向韓國死者家屬致歉,并委托律師向韓方遇難海警家屬提出42萬元人民幣的賠償。“他們沒有接受賠償,而不是像韓方指責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補償’”。
程大偉的妻子高麗杰此刻并不在家,手機也停機。程大偉弟弟用“崩潰”來形容嫂子在得知韓方判決后的狀態。高麗杰一直在籌備上訴,但具體怎么做,一家人感覺有些茫然。
從2011年12月12日程大偉的漁船出事后,全家只有高麗杰和兒子去過一次韓國,其他時候都是通過書信來往。程大偉一共給家里寫過7封信,他對妻子說,“我以后出來加倍補償你”。
由于漁船被扣留,程家喪失了經濟來源。“船沒了,什么都沒了。”程桂桐說,這艘400多馬力鐵皮船的運營費,8名船員的雇傭花費,大部分是貸款。出事之后,貸款還要繼續還,外加給船員家屬的部分經濟補償,“把整個家都掏空了”。
出事之前,程大偉在當地是小有名氣的“魚老板”,家里的經濟狀況也高過普通農戶家庭不少。小前村村支書介紹說,程大偉在漁民中口碑很好,為人仗義,打漁多年屢次救助海上遇險漁船,曾在3次海難中救了至少17條人命。
在韓國方面作出判決之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表示,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他表示,事件發生后,中方一直與韓方保持密切溝通,敦促韓方理性、公正、妥善處理此案。中方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并為本案中當事中國公民提供必要協助,維護他們的正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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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韓國海警中國船長稱當時揮刀系想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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