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9日發布《2011年深圳市海洋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據悉,去年深圳近岸海域海水水質中,達到清潔和較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約439平方公里,輕度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積約為145平方公里。但是,受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約為565平方公里,占深圳海域面積近一半。此外,去年深圳海域共發生4起赤潮,全年赤潮累計發生面積約57平方公里。
對于深圳近岸海域受污染的原因,《公告》分析稱,陸源生活污水的排放破壞了海洋生態環境平衡。受陸源生活污水排放的影響,深圳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為氮、磷營養鹽,其中珠江口和深圳灣海域的營養鹽含量超過國家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數倍,對海洋生態系統存在潛在威脅。而且,工業廢水入海排放給海洋環境帶來重金屬污染潛在危險,受工業廢水排放的影響,西部海域沉積物中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對海洋生物質量及海洋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威脅。
此外,繁重的港口運輸給海洋環境帶來較大的石油污染隱患。近年來,由于深圳港口運輸業的迅速發展,深圳海上交通運輸和油品儲運量增加,存在較大的石油類污染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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