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17日消息(記者 謝舒)高考臨近,海南進一步嚴格考場紀律,嚴格執行中國教育部“第33號令”,只要是攜帶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進考場的,不只是視為違規,將以作弊論處,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嚴重者將被停考1至3年。
近年來,網上販賣電子通訊設備等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事件屢禁不絕,高考、考研等國家考試的疑似泄題事件時有發生,維護考試安全已經成為教育主管部門面臨的嚴峻考驗。去年底,國家教育部通過關于《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決定》,并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對原有規定共做了30處修改,涉及15條內容,其中對嚴重作弊行為的停考處理比以往更加嚴厲。海南將以實際行動執行這一規定,確保高考等國家教育考試順利進行。
簽訂責任狀 明確責任
在今天召開的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會議上,海南省考試局局長王賢與各市縣招生辦主任簽訂2012年海南省國家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各有關人員職責。
同時,參加考試的學生也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保證自己將自覺維護考場紀律,遵守相關規定,誠信參考。
細化了考試作弊的認定規則:凡攜帶電子設備即構成作弊
針對近年來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有組織的作弊行為,海南今年將加大打擊力度,之前規定“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構成作弊,今年將嚴格為只要是“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設備的”,即構成作弊,以增加對利用高科技作弊行為的打擊力度。
之前規定“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為作弊。但是,這一規定有“同一考場的前提限制。”今年規定,只要是“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就視為作弊,這樣將有效避免因使用通訊工具作弊,出現不在同一考場,答案也雷同的現象。此外,凡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都將以作弊處理。
嚴格作弊處分:嚴重者將被停考1至3年
過去,對考試作弊只設置取消當次考試成績的處理,今年,海南將根據新《辦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考生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或停止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加大考試者的違法代價。
據介紹,只要有以下情形,便可實施停考1至3年的處理: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編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同時,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以上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標準化考場視頻監控與省級考場巡查系統連接 視頻將成考場證據
從今年起,海南就全面建設標準化考場。目前,已有第一期工程7個市縣的考場達到視頻監控與省級考場巡查系統連接的數字化監考模式。第二期工程也將在5月30日完成,并在今年高考投入使用。這些標準化考場通過國家、省、市視頻監控的連接,可以看到同一考場的情況,保證考試進行過程中的公平公正。
如考生對考試作弊的處理不服、提出訴訟或者行政復議的,將增加聽證環節,視頻監控錄像將是有效證據,以此提高違規行為認定的科學性和說服力。
全面鋪開手柄式金屬安檢和考場屏蔽系統
去年,海南省首次在東方市和樂東縣5個考點對考生試行手柄式金屬探測器安檢工作。今年,這項安檢工作將在全省全面鋪開。監考員將用金屬探測器自上而下、自前而后檢查考生的頭部、軀干、四肢,特別要對耳朵、腋下、胸5背部、手腕、腰部、腳部、皮帶等可能放置手機、對講機、耳塞機、接收機等通訊設備的部位進行檢查,同時對考生所帶考試用品也要進行檢查。如考生拒不配合檢查,監考員有權阻止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據介紹,之前的考場只在試卷保密室設有屏蔽功能。今年,首次在考場內設置干擾、屏蔽系統,對電子設備進行干擾和屏蔽。
開辟運送試卷專用通道
去年我國有些地方曾經出現運送試卷的人員,利用運送路途較遠,中途另找地方將試卷拆封,進行拍攝后,將試題泄露出去。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從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到考場,今年將開辟運送試卷的專用通道,以確保試卷在到達考場途中的安全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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