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18日消息(記者黃敏)在17日召開的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會議上,海南省考試局表示,我省將以實際行動執行國家教育部4月1日起實施的《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辦法》),確保高考等國家教育考試順利進行。新辦法對原有規定共做了30處修改,涉及15條內容,其中對嚴重作弊行為的停考處理比以往更加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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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電子設備即是作弊
以往規定“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構成作弊,今年將嚴格為只要是“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設備的”,即構成作弊,以增加對利用高科技作弊行為的打擊力度。
今年規定,只要是“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就視為作弊,這樣將有效避免因使用通訊工具作弊,出現不在同一考場,答案也雷同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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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者將停考1至3年
今年,海南將根據新《辦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考生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或停止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加大考試者的違法代價。
據介紹,只要有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編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等情形,便可實施停考1至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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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防作弊力度加大
從今年起,海南就全面建設標準化考場。目前,已有第一期工程7個市縣的考場達到視頻監控與省級考場巡查系統連接的數字化監考模式。第二期工程也將在5月30日完成,并在今年高考投入使用。視頻監控錄像將是查處考試作弊的有效證據。
今年手柄式金屬探測器安檢也將在全省全面鋪開。監考員將用金屬探測器全面檢查考生的身體和所帶考試用品。拒不配合檢查者,監考員有權阻止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據介紹,今年,首次在考場內設置干擾、屏蔽系統,對電子設備進行干擾和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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