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莊家私設的賭博窩點多次輸錢,海口林某、張某、肖某懷疑莊家作弊,自行糾集多人大鬧賭場并綁架毆打莊家,搜身搶走莊家現金3萬多元。其中,林某潛逃三年后向警方投案自首。5月21日,記者從海口美蘭區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搶劫罪對林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定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一審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08年7月,莊家陳某(女)等幾人在海口市海甸二東路某處私設牌九場聚眾賭博,林某和朋友張某、肖某(已判刑)經常到該點參賭。多次參賭下來,他們發現輸多贏少,粗略算算每人都輸了不少錢給莊家,幾人一合計,認定莊家作了手腳欺騙賭客,三人商議決定帶人自行抓賭。
三年前的7月16日晚,三人到該牌九場參賭,果然在下注之后再次輸錢,三人趁亂大喊“莊家作弊”,并糾集在場賭客押著莊家四人,分別上了事先租來的兩輛轎車,強行帶到海口市假日海灘旁一樹林中。林某先動手打了莊家陳某一巴掌,其他到場賭客見狀便也擁上去對幾人拳打腳踢,四人被毆得鼻青臉腫,其中一莊家男子鼻梁骨被打斷。混亂中,林某等賭客搜身搶走莊家陳某等人身上攜帶的現金人民幣共34800元,并逼迫陳某賠償各人賭輸的錢財2萬元,陳某無奈打電話給家人要錢,其家人從電話中聽出情況異常后報警,林某等人見勢不妙,用車將陳某等四人載到海口市龍華路醫專門診部附近趕下車后各自散去。
警方接報后迅速開展調查,并于案發當年、2010年3月分別將張某、肖某抓捕歸案。林某案發后一直潛逃,直至2010年警方開展大規模抓捕逃犯的“清網活動”期間,林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到案后,林某主動賠償被害人陳某經濟損失1.5萬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5月21日,記者從海口美蘭區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搶劫罪對林某提起公訴,法院一審認定林某罪名成立,鑒于林某有投案自首情節,并對被害人作出賠償取得諒解,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檢方提示:聚眾賭博是我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嚴重的可構成賭博罪,應受到刑法的處罰。但是打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由專門的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進行。作為公民個人,在發現聚眾賭博的情況后,可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盡可能地說清賭場的地點、運作規律、人員等情況,也可協助公安機關抓賭,但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無權自行組織人員抓賭、毆打他人、搶走賭資,嚴禁以違法對抗違法,以暴制暴。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