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汪先生的妻子被北京南苑路門診部診斷為宮頸糜爛炎癥等,并被告知可能因此不孕,服藥治療多日后,卻在別家醫院檢查發現治療前已懷孕,目前孩子已受藥物影響,妻子面臨流產。
據汪先生稱,結婚幾年來,妻子始終未懷孕,4月2日,他陪妻子來到北京南苑路門診部問診,經醫生診斷,妻子宮頸糜爛有炎癥,輸卵管不通,可能因此導致不孕狀況。隨后,開藥給其治療,部分藥物為孕婦忌服。妻子服藥后開始出現惡心、嘔吐等癥狀。
5月9日,妻子來到瀛海鎮衛生院檢查,經過尿檢,妻子已經懷孕52天左右,“照這個時間推算,那就是在去北京南苑路門診部前就已經懷孕”。隨后,妻子又到其他醫院檢查,再度確認已經懷孕。
之后夫妻二人再度來到南苑路門診部,尿檢報告證明妻子確實已有孕在身。經過藥檢,受服食藥物影響,醫生建議做流產手術,這個結果讓夫妻倆難以接受。
昨日,南苑路門診部李主任表示,醫院確實存在一定過失,醫生確實不建議要這個孩子,但是病人在主訴病情時,也存在一定誤差,懷孕早期也存在檢查不出的可能,醫院愿支付三四萬賠償款。目前雙方仍在協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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