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山大學博士生戚錦典因感冒發燒癥狀到新海醫院打點滴,卻不幸于次日死亡。此事引起廣泛關注。24日,在廣東省醫調委組織的評鑒會上,醫學和法律專家得出了一致結論:患者死于急性重癥心肌炎,醫院處理并沒違反常規。“診療過程有瑕疵,但不是致死原因。”
家屬:
醫院診斷不準救治不力
這也是廣東省醫調委成立以來首次對媒體公開的評鑒會。醫方、患方、醫學專家、法學專家都在人民調解員的主持下圍坐在桌前,共同分析戚錦典致死因素,劃分責任所在。
評鑒會設置醫患雙方發言、細節咨詢和專家評析等環節。患方發言時,對醫院的醫療行為提出了“十大質疑”。咨詢環節,在醫患僅一方在席的情況下,專家對各自的疑問細節逐一溝通、核實。
戚錦典的姐姐和妹妹相互補充著發言,表達戚家對院方處理的疑問。坐在旁邊的母親情緒激動,掩面抽泣,其間兩次突然起身,拿著兒子的遺照展示。調解員要求院方離場時,戚母又上前阻攔,被工作人員勸下。
記者從患方出示的“申訴意見”上看到,他們認為醫院的診斷不準、救治不力,直接導致了戚錦典死亡,屬于“醫療事故”,索賠150多萬元,另外還有100萬元的“親屬安慰金”。
專家:
患者死于急性重癥心肌炎
然而來自廣州地區三甲大醫院的三位權威醫學專家在詳細了解細節、分析診療記錄并比對尸檢報告后認為:患者戚錦典死于急性重癥心肌炎,病毒直接攻擊心臟,造成心肌壞死,且病情進展迅猛,從發病到死亡僅48小時。“這種病目前沒有特效藥,無論是在哪家醫院,治好的幾率都很小。”
專家同時認為,新海醫院在診療中也暴露出一些瑕疵,比如醫生經驗不足、管理不規范,患者死后處理不積極等。“這有待反思和改進,但不是導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因素。”
法律專家也認為,醫院診斷過于簡單,給患者留下了不負責任的印象;接診醫生也有經驗不足和不夠重視等問題,但在診斷、治療、用藥和搶救等環節并無原則性過錯,患者最終病死,是死于重癥而非醫療事故,“與醫院的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
“三位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的意見如此一致,這在以往的評鑒會上很少見!”廣東省醫調委主任周繼華會后向記者直言。他說,雖然專家的分析都有依據,但患者家屬還無法一下子接受這樣的結果,接下來還要依據專家判定,與雙方做進一步的溝通。如果最終雙方不能達成和解,也可以選擇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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