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和恢復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學生
新舊招生制度的分水嶺
在中國高校招生考試史上,1952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年份,它成為新舊招生制度的分水嶺,標志著“高考時代”的開始。
高考制度不是在1952年突然產生的,它有一個演變過程。
l949年新中國建立后,為穩定全國政局,使高等教育平穩過渡,各高校仍沿襲民國時期多數時間的做法,實行單獨招考。但北大、清華、南開3所大學和北京師范大學、北洋大學(現天津大學)分別采取了聯合招生的形式;上海市則率先成立“上海市國立大學、專科學校統一招生委員會”,采用統一招生考試的辦法,上海交通大學、上海法學院、上海商學院等16所高校于當年8月11日使用統一試卷同時進行考試。
1950年5月,當時的高等教育部發布了《關于高等學校一九五○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規定》,實行各大行政區分別在適當地點定期實行全部或部分高等學校聯合或統一招生。考試科目定為國文、外國語(英語或俄語)、政治常識、數學、中外歷史、中外地理、物理、化學。除各系科共同必考科目之外,各校還可根據系科之性質,分別加試一些科目。結果,全國20l所高等學校中,有東北、華北、華東三大區73所大專院校聯合招生。
為進一步改變各校自行招生所產生的混亂狀況,減少人力、物力及時間上的浪費,l951年又規定各大行政區爭取實行全部或部分高等學校統一或聯合招生,如有困難,得斟酌情形,允許各校單獨招生。該年,五大區普遍實行聯合招生,統一招生的規模迅速擴大。但東北、西北地區的高校無法招滿足額,而按大區統考成績不可比,難以彼此調劑錄取。
在分區聯考和統考的基礎上,1952年6月12日,高教部發布了《關于全國高等學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規定》,明確規定自該年度起,除個別學校經高教部批準外,全國高等學校一律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采取統一領導與分省、市、自治區辦理相結合的招生辦法。為了便于組織統一招考工作,成立了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1952年8月15、16、17日3天,舉行第一次全國統一高考。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1小時40分鐘,每個單位時間考兩科,國文、數學、化學、中外史地、物理、政治常識、生物、外國語(俄、英)每個考生必須參加所有8個科目的考試。17日安排加試筆試和術科。報考文法財經等院校或系,政、國、外、史四科分數之和占60%,數、理、化、生四科分數占40%;理工農醫等院校或系采計分數的科目比例則正好相反。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制定統一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各大行政區招生委員會組織考試、評卷。
從此,統一招生考試的方式直至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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