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患了重病。眼看著積蓄已盡,而病情加重,李某竟想出了一個餿主意:放火燒山,引發政府重視,幫忙治病。
他這么想著,也這么干了。
6月8日,記者從武平法院獲悉,縱火燒了5畝林地的李某,被武平法院一審以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執行。
燒山,原來是求關注
1967年出生的李某,是武平縣桃溪鎮某村村民。年輕時在家務農,后來出外打工討生活。不過3年前脊髓發病,下肢無法站立,只能靠輪椅過活。
花光了僅存的數萬元積蓄后,病情并沒有好轉。眼看著病情日益加重,李某每日只能坐在輪椅上干著急。
村里給李某送來了 “低?!?,不過仍然難解困境。李某心一橫,竟想到放火燒山,以此引發政府對他病情的關注,幫忙治病。
去年12月26日,他下手了。中午12點半,李某獨自坐著輪椅,來到了村旁的“旱水坑子”山場。他找來一根木棍,綁上枯樹葉,點上火,引燃了山場。
見火勢一起,李某連忙報警,實施計劃的第二步。聞訊趕來的村民,費了很大精力才把山火撲滅。
原本,李某只是盤算著,借此引發政府關注。不過他沒想到的是,縱火燒山,過火林地面積達5畝,這罪可不小。
庭審,法院在村里設堂
幾日之后,李某便被公訴機關以縱火罪指控到了武平法院。
不過,李某行動不便,家徒四壁,十分困難。鑒于這個情況,審理此案的武平法院生態資源庭決定將案件列入巡回審判系列案件中。
今年5月29日,生態資源庭在李某所在村的村委會開堂庭審。
現場,幾張長桌拼湊,掛上橫幅,就成了臨時的審判庭。庭審人員坐定,李某坐著輪椅,前來聽審。
法官認為,被告人李某,為了達到個人無理要求,無視公共安全,故意放火燒山,其行為構成縱火罪。鑒于李某主動投案,武平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庭審結束后,法官還當場給旁聽的群眾上課,講解有關林業保護的法律法規,讓當地群眾受到了一次現場法治教育,使巡回審判真正取得了良好的教育作用。
短評
“辛辛苦苦十幾年,一病回到改革前”。這說的是,農民因缺乏醫療保障,時常因病返貧的現象。本案中的李某無疑就是一個典型,而且他不只是返貧而已,生命也遭到威脅。想必,任何人看見,都會同情他。
李某的困境,村委會已盡了力,但遠遠未能解決??梢姡枰邔哟?、更大范圍的關注和救助。
但任何一個人要想獲得關注和救助,首先自己要行為得體。如果訴求合理,但方式過激,甚至違法,那效果只能是適得其反。李某放火燒山,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侵犯了鄉親的利益,還有多少人同情他呢?
同是燒山,筆者想起了春秋時期的晉文公,隨晉文公在外逃亡19年的介子推隱居深山后,晉文公為逼其出山,下令焚山,不料介子推堅決不下山,被活活燒死。晉文公后悔不已。
被判三緩四之后,李某怕是后悔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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