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眾參兩院日前一致通過了修改后的《獨立行政法人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法》,刪除了規定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的活動“限于和平目的”的條款,從而使太空開發可以用于防衛領域。
新法律將“限于和平目的”的條款改為“根據宇宙基本法和平利用的基本理念”,“限于和平目的”的條文由此被刪除。根據這一法律,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今后可以研制用于安保、防衛的間諜衛星。
根據日本國會1969年的決議,日本的太空開發一直以“非軍事”為原則,但是日本2008年制定的《宇宙基本法》規定,太空開發“要有助于確保國際社會的和平、安全和我國的安全保障”,被認為是對1969年決議“非軍事目的”限制的擺脫,表明日本的航天政策已經開始轉變方向。
此外,日本國會還通過了《內閣府設置法》修正案,決定將在內閣府內設立“宇宙政策委員會”,負責就太空政策向首相和相關閣員提出建議,以加強日本對太空的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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