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5日消息(記者 吳開詩)作為“救命”的藥品,藥店卻昧著良心賣起了假藥。近日,位于海口市五指山路的一家藥店老板蔡某安因涉嫌銷售假藥,被海口警方移送起訴。
今年4月,海口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向海口警方提供海口五指山路某藥店涉嫌銷售假藥的案件線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經偵查發現,2011年11月,該藥店負責人蔡某安(男,廣東揭陽人,43歲)通過他人從香港購進“超速效感冒”和“幸福止痛素”各10盒藥,擺放在藥店柜臺銷售,并已銷售了其中的一部分,該批藥品貨值人民幣500元。依據我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規定,上述藥品“超速效感冒”和“幸福止痛素”屬于假藥。
蔡某安銷售假藥害人害己,目前已被移送起訴。辦案民警表示,假藥不但不能防病、治病,反而會貽誤、加重病情,甚至會致人傷殘或者死亡。為保證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必須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相關單位或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有發現假藥的線索,請及時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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