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的“三公”經費中,有七成花在購車養車上。
截至今年7月6日,廣州市政府41個工作部門均已公開了本部門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昨日,廣州市財政局通報“三公”經費公開的規定及公開情況,對一系列焦點問題作出回應。
廣州市財政局表示,廣州不存在安排超編車輛的情況,同時由于每個單位的職能和工作任務不同,養車費會因單位任務量、工作地點分布、車輛狀況等存在較大差異。
政府信息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
曬“三公”是否有時間表,是不少市民關注的問題。
廣州市財政局昨日表示,根據預算公開的有關規定,各單位負責公開本部門預算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八條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做了如下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五條明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縣“三公”經費公開由區縣負責
據介紹,今年2月,廣州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做好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公開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公開的口徑及參考格式,要求各單位據此做好“三公”經費公開工作。各部門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三公”經費開支情況予以解釋說明。
截至今年7月6日,廣州市政府41個工作部門均已公開了本部門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廣州市財政局表示,廣州市的“三公”經費預算是按規定的標準或比例核定。近年來,廣州市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公用經費的定額標準一直沒有提高。
隨著廣州市政府41個工作部門全部曬出“三公”賬本,下一步廣州十區二縣會否加入曬三公的行列?廣州市財政局昨日表示,區(縣)“三公”經費的公開由各區(縣)負責。
■聚焦
焦點1 因公出國開支按開支標準嚴審確定出國預算
廣州市城管局曬出的“三公”賬本引起了不少爭議。其中顯示,2010年,廣州市城管局因公出國(境)費用總支出達114萬元,其中,2人赴日本、俄羅斯培訓學習花費12.87萬元,18人赴東歐、美國、加拿大等國家考察學習花費100.71萬元。
廣州市財政局昨日表示,由于各部門工作職能差異,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因此,財政部門根據單位當年度工作任務,按開支標準嚴格審核確定其因公出(境)經費預算。
廣州市財政局還提到,2009年,市紀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干部和國企領導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國(境)經費,未安排預算的單位視為無出國(境)任務。對超出經費預算的團組,組團單位應調整預算,重新報批。
廣州市財政局表示,今后,該局將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
焦點2 公務接待費是否突破公務費2%需解釋說明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經常性公務接待費按不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由各單位掌握使用。
有眼尖的市民照此計算,發現廣州有的部門公務接待費“超標”。
記者觀察41個部門的2010年公務接待費時還發現,不同部門在公務接待費上的開銷差別迥異,有的部門開支數百萬,有的只有幾萬元,相差百余倍。
《廣州市本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年度公用經費預算按照定員定額的原則編制,其中定額標準由市財政局每年根據行政單位承擔的職能和事業單位的行業業務特點分類分檔設定。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預算實行總額控制管理,超支不補。各單位可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實際情況統籌開支公用經費。
廣州市財政局表示,由于部門預算中沒有單列公務接待費預算,各單位可根據規定的比例統籌公務接待費開支。因部門情況各異,公務接待費在執行中是否突破公務費2%,需由各部門解釋說明。財政部門將加強對公務招待費列支的管理和監督。
焦點3 公車費用單位養車費超出資金缺口自己填
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從2011年1月6日起,一般公務用車統一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裸車價)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購車預算審核以省政府小汽車定編辦核定的各單位小汽車定編數為依據。
廣州市財政局昨日表示,廣州市嚴格執行上述公務用車購置標準,并按法定程序安排預算,不存在安排超編車輛的情況。
據悉,從2012年開始,廣州市財政局根據單位職能和車輛使用年限,將車輛運行維護費定額標準細分為執法類兩個檔次和非執法類兩個檔次。其中:執法類單位5年以下車輛按3·4萬元/輛·年核定、5年以上車輛按4萬元/輛·年核定;非執法類單位5年以下車輛按2.8萬元/輛·年核定、5年以上車輛按3.4萬元/輛·年核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按照預算單位實有車輛和相應標準核定。
記者發現,不少部門的養車費差別較大。從已知數據來看,廣州市城管局共有公車84輛,公車運行維護費用總支出為429萬,平均5萬元每輛,平均消耗的養車費用最高。
廣州市財政局昨日解釋說,由于每個單位的職能和工作任務不同,車輛使用的頻率和開支的運行維護費會因單位任務量的多少、工作地點分布的遠近、車輛狀況等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各單位的車輛運行維護費存在差異是正常的。“如單位車輛運行費超出財政核定的標準,財政不予額外追加,缺口資金在該單位公用經費中調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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