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0日消息(記者 吳開詩 通訊員 胡娜 麥兆堂)醉漢在自家商行惹事,高三畢業生陳致某與其發生爭執并過失致其重傷。記者10日從昌江法院獲悉,法院彰顯人文關懷,一審判處陳致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目前,陳致某已順利通過高考。
去年7月30日,醉酒的文某某到陳家經營的商行購買2包白色“紅梅”香煙并把6元錢放在商行柜臺上。陳母當時在柜臺處沒有找到香煙,于是,文某某拿回錢走出了商店門口。
后來,陳母發現柜臺下還有一條 “紅梅”香煙,就將文某某叫回來,并把煙放在柜臺上讓文某某付錢。文某某稱自己已付過錢,并與陳母爭執。隨后,文某某還是支付了20元錢。陳母找零后,文某某又稱不買煙了,要求退錢,陳母將錢退回給了文某某。文某某準備走出商行,當其走到商行門口處時開始不斷辱罵陳母,并用腳踢打商行門口的冰柜。
陳致某見狀,上前阻止。文某某不聽勸阻并舉手打陳致某。陳致某用雙手將文某某的手推擋開,倆人推扯起來。文某某踩空臺階摔倒,頭部碰到水泥墩,陳致某等人隨即將文某某送往昌江縣人民醫院進行救治。經法醫鑒定,文某某頭部損傷,評定為重傷。后陳致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昌江法院刑庭庭長葉仲女受理案件后,首先走訪案發現場還原案件真實情況,排除了陳致某進行正當防衛的可能;其后又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勸說被害人認識自己的過錯,諒解陳致某當時的過激行為。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陳致某的家人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14萬余元,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同時,法院考慮到陳致某是高三在讀中學生,雖然因過失致人重傷,但是案件發生后,陳致某對傷者積極救治,主動投案自首,讓他回到學校繼續讀書更有利于他的成長和對他的教育挽救,遂做出緩刑判決。在法院的人文關懷下,寒窗苦讀差點身陷囹圄的陳致某重新獲得了參加高考的珍貴機會,并順利通過了今年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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