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3日消息?在海南經營農場,又買了房子的女老板,卻在銀行多次催款的情況下,仍拖欠1萬多元信用卡本金一年多時間不還。近日,這位女老板因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海口龍華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馮某今年46歲,祖籍湖南,在海南做生意多年,也買了房子。除了經營一個農場外,馮某也做衣服、糧食等各種生意。2005年12月,馮某通過正常途徑,在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營業(yè)部辦了一張信用卡。平時,馮某主要用這張信用卡支付購買生活用品所需,有時也會取現(xiàn)金。剛開始的時候,馮某基本按時還款,有時也會拖一些小錢不及時還,但總體都在還錢。2010年11月,因為經營不善,馮某生意失敗,就沒有再去還過信用卡欠款。這時,馮某的信用卡已經惡意透支本金1.3萬余元。
從2010年底,因為馮某一直沒有去交納欠款,工商銀行多次電話催款,但沒有結果。2011年7月,銀行工作人員還到馮某家里,送達逾期還款通知書,催她還款,并告知她不還款要承擔法律責任。但馮某稱自己籌措不到現(xiàn)金,經營的農場一時之間又無法變賣,仍沒有償還惡意拖欠透支的款項。
2012年7月9日,銀行報案。7月10日,馮某在家里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被羈押在看守所內。
龍華區(qū)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在公安機關近期開展的經濟案件專項活動中,發(fā)現(xiàn)不少信用卡詐騙案件。而像馮某之類的,正常辦理信用卡,但因惡意透支觸犯法律的也有存在。對此,檢察官提醒,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視為惡意透支。信用卡惡意透支本金數(shù)額在1萬元以上,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不要以為是自己的信用卡,就可以什么時候有錢什么時候還,什么時候想還什么時候還。”檢察官表示,市民使用信用卡時,一定要注意及時還款,以免像馮某一樣,因為惡意透支而進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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