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7日消息(記者 陳延鵬)“抓我也關不了,因為我有病。”24歲慣偷吳某因患有肝腹水,被抓后被取保候審,而他竟以此為“護身符”仍頻繁盜竊。警方表示將對他采取相關措施。
偷了9塊電池
今年5月,海府派出所民警巡邏時,在南亞廣場停車場處發現吳某行跡十分可疑,于是對他進行觀察。只見吳某左右張望一陣后,直奔一排電單車而去,選中一臺電動車后,麻利地用螺絲刀將后座打開,并將車內的電池塊拖出。
民警當即判斷吳某涉嫌盜竊,當吳某準備逃離時,立即將他抓住。被帶回派出所后,吳某稱已經在此盜竊了9塊電池。正當民警要進一步審訊時,他卻拉起褲腿說:“我有病,你們不能把我怎么樣。”
民警向他的大腿內側一看,原來吳某是吸毒人員,由于頻繁用針管注射毒品,大腿內側布滿針眼,已經出現腐爛。做完筆錄,將吳某9次盜竊作案核查清楚后,民警將其送往看守所準備關押。到了看守所,吳某又再次被檢出患有嚴重肝腹水,不宜關押。無奈之下,民警只好聯系家屬對吳某取保候審。
有病成“護身符”
雖明知吳某是慣偷,對轄區治安存在很大隱患,但出于其患有疾病無法關押,派出所最終只能叫他的家人帶回。本以為被警方掌握違法犯罪行為后,吳某會就此收斂。但在7月21日,中山派出所再次抓獲吳某盜竊電動車電池,并將案件移交海府派出所。
原來,吳某吃準了“自己有病,即使被抓也沒事”這一點,在取保候審期間仍在作案。面對這一情況,海府派出所蘇警官告訴記者,面對這樣的人,他們實在想不出用什么辦法約束,抓回派出所擔心他發病,送看守所又不收。
針對這一情況,民警與吳某家屬取得聯系,沒想到家屬對吳某的吸毒、盜竊等行為也無計可施,稱“你們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甚至不愿到派出所配合辦案。
自稱不怕警察抓
26日中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吳某,為一探究竟,記者以買主為名提出向吳某購買電單車電池。電話中,吳某的聲音綿軟無力,聽說記者要買電單車電池,便與記者談起價錢來。
他說,他弄到的通常是48伏的,新一點的300元,舊一點的更便宜。如果記者想要,很快就可以弄到。當記者問及是否可靠,有沒有被警察抓到過。吳某稱,絕對沒問題,他從來沒被警察抓到過,即使抓到也不怕。
民警表示,吳某作案手段很簡單,只要一根螺絲刀即可撬開車座,然后將電池取出。偷來的電池往往以幾十元的價格賣掉,然后用于購買毒品。但對于車主來說卻損失很大,因為購買一塊新電池,通常要近千元。對于吳某肆意妄為的偷竊行為,他們將進一步依法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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