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批次調味品樣品3批次不合格,海南一款黃燈籠椒醬防腐劑超標。
31日,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通報稱,對廣州市場上銷售的醬油、蠔油、食醋、味精等商品進行了比較試驗,發現3家公司生產的產品不合格,其中海南得中食品有限公司瓊海分公司生產的著名品牌黃燈籠椒醬脫氫乙酸超標。
31日,記者在各大超市走訪發現,涉事不合格產品仍然正常銷售,并沒有任何影響。
工商部門將根據檢測結果,重新對這些產品進行檢測,一旦發現不合格,將進行下架處理。
菌落總數和脫氫乙酸兩項不合格
為指導消費者安全、理性消費,幫助消費者正確選擇和使用調味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消費者委員會進行了比較試驗。
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該會工作人員模擬普通消費者身份,并聯同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的工作人員,在全市各大商場、超市購買。此次共購買了74批次樣品,其中包括醬油、蠔油、食醋、醬及醬制品、味精等;樣品分別由67家企業生產,基本涉及了市場上的各大知名品牌產品。
根據比較試驗的目的和調味品的種類,主要檢測了標簽、氨基酸態氮、鉛、全氮、銨鹽等項目。
經檢測,本次比較試驗74批次樣品的整體符合率為95.9%,所檢項目完全符合標準要求的有71批次。本次比較試驗有關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是菌落總數和脫氫乙酸兩個項目。
涉事企業建議修改國標
市消委會介紹,菌落總數屬于微生物指標,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食用衛生、人身健康問題。其中菌落總數可反映食品被污染的程度,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造成微生物超標的原因很多,生產工藝、生產環境、人員衛生等都可能引起細菌污染。本次比較試驗共有2批次樣品菌落總數超標,其中有1批次蝦醬樣品的菌落總數為17000cfu/g(標準值為≤8000cfu/g);有1批次瑤柱蠔油樣品的菌落總數為24000cfu/g(標準值為≤8000cfu/g)。
據了解,這2家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均來自廣東,分別是廣東省珠海區前山瀝溪第二工業區26棟A的珠海市大澳食品有限公司,其生產的大澳蝦醬大澳225g/瓶不合格,生產日期是2012年3月7日。另外,深圳市大師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沙蠔醬,品種是450g/瓶,生產日期是2011年9月8日,其菌落總數超標。
另外,本次比較試驗中有1批次黃燈籠椒醬樣品的脫氫乙酸超標,其脫氫乙酸值為0.64g/kg(標準值為≤0.5g/kg)。這項不合格的產品由位于海南省瓊海市泮水工業開發區1號的海南得中食品有限公司瓊海分公司生產,屬于著名的黃燈籠椒醬,生產批次是八九牌150g/瓶,生產日期是2012年1月12日。據悉,脫氫乙酸是一種常用的防腐劑,主要能抑制霉菌、酵母和細菌的生長,長期過量食用脫氫乙酸可能會導致出現胃腸道不適、肺栓塞、皮膚反應等副作用。涉事的3家企業稱,已經在6月就接到了相關通報,他們認為國標不符合現實需要,建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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