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6日消息“目前,全省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處機制,全省254家醫療機構投保總額2049萬元。”商報記者昨日從省衛生廳獲悉,第三方調解已成為海南解決醫療糾紛的主渠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近日對我省第三方調解工作作了批示,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我省積極探索第三方調處機制、引入保險機制處理醫患糾紛所取得的成效與經驗值得總結。遵照批示精神,衛生部領導要求,認真總結我省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處工作經驗,向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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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調解已成海南醫療糾紛調解主渠道
2010年,省衛生廳在省政法委的領導和省綜治辦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海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海南醫調委)。其為“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各方參與、專業調解”的醫療糾紛調解模式,效率高、有相當專業性、成本較低、處理糾紛客觀公正,為醫患雙方所接受,目前已成為海南醫療糾紛調解的主渠道。
海南醫調委由省司法行政部門備案,不隸屬任何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獨立開展工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政府解決醫調委辦公場地租賃、專家鑒定等部分工作費用。去年和今年分別由海省財政安排40萬元、47.5萬元經費用于醫調委運行補助。全省醫療責任保險統保機制解決經費200余萬元。
同時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糾紛調解。保險經紀公司協助政府部門組建醫調委,制定保險招標方案,推行醫療責任保險,與保險公司協調進行賠償等;保險公司參與醫療糾紛調處,并代行醫療機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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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賠償最高限額基本滿足各醫療機構賠償
我省醫療責任保險定位為政策性保險和準公共產品,并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實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截至今年6月11日,已有全省二級以上醫院、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服務機構、民營醫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在內的254家醫療機構購買了我省醫療責任保險,投保總額為2049萬元。
我省醫療責任保險傭金比例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要求,由省衛生廳、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三方簽訂框架服務協議,從保險費用中提出25%的傭金,其中10%用于海南醫調委的正常運作,15%用于保險經紀公司提供的保險經紀服務、對醫療機構和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制作各種宣傳資料、對各醫療機構進行風險防控等,并向中國保監會海南保監局進行備案。保險傭金的收取不影響醫療損害責任賠償。目前,設置的保險賠償最高限額基本滿足各醫療機構賠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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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醫療糾紛發生數比往年減少約50%
記者了解到,海南醫調委還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向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糾紛防范、糾紛處理的專業服務。深入醫療機構調查研究近100次,在省內進行醫療糾紛防范教育講座72次,聽眾達萬余人次,不斷對醫療機構反饋案件風險信息、風險管理提出改進建議。通過調解、評估、鑒定、賠償等過程發現醫療機構風險管理的不足之處,幫助被保險人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同時要求保險人作好服務,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
自海南醫調委運行以來,有效將“糾紛”、“醫鬧”徹底從院內轉移到院外。從去年2月開始,調解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的有200余起,將現場異常的糾紛迅速轉移到醫調委進行調解,避免糾紛擴大;針對“醫鬧”建立了警民聯動機制進行制止。調解不成的醫療糾紛還可轉入其他法定程序進行解決,使醫療糾紛處理法制化、規范化,抑制了“醫鬧”現象,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發生數比往年減少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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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調委法援工作站為患方提供無償援助
據悉,海南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醫療法庭司法確認、案件訴訟緊密結合,共同促進醫患矛盾的有效化解。
為幫助弱勢群體多渠道依法維權,并凸顯醫調委中立、公平、公正的屬性,在司法廳的大力指導下,海南醫調委積極與省法律援助中心協調,設立了省法律援助中心醫調委工作站,為患方提供無償法律援助,使調援有機結合,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
目前,海南已初步搭建成糾紛處理的綜合治理系統,通過醫調委將全省醫療糾紛調處與人民調解、行政處理、司法訴訟有機整合,為醫患雙方疏通維權渠道和救援提供幫助。通過全省醫療責任保險統保確保醫療糾紛損害賠償及時到位,切實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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