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提出目標任務———
到2020年,貧困地區農民年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月9日在海口召開的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確定了海南扶貧工作的目標任務:到2015年底,完成300個貧困行政村和150個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全省農村貧困人口減少30萬人。
10年來海南44.5萬農民脫貧
按照2007年海南確定的扶貧標準,全省農村貧困人口從2000年底的80.5萬人減少到2011年底的36萬人,凈減少44.5萬人。2001年至201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910元增加到5642元,年均增長10.4%;全省720個重點貧困行政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從2000年的810元,增加到2011年的3494元,年均增長14.2%。
未來三年讓貧困人口減少30萬
海南扶貧任務目標具體是:到2015年底,完成300個貧困行政村和150個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全省農村貧困人口減少30萬人。到2020年,全省完成600個貧困行政村和150個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貧困地區農民年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主要指標達到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穩定實現扶貧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海南仍有75.3萬人未脫貧
會議指出,海南仍處于欠發達地區,貧困面積比較大。全省尚有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中部少數民族地區、西部干旱地區和北部火山巖地區3個片區(含革命老區),5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市縣,600個重點貧困行政村,150個特困自然村。2011年底,省委省政府根據新的國家扶貧標準,并結合海南實際,確定將海南扶貧標準從1393元提高到2650元,由此相應的貧困人口從2010年的40.5萬人增加到了75.3萬人,占全省農村總人口14.6%。
貧困地區經濟基礎薄弱,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能力不強。現有貧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發展水平低的老少邊窮地區,抑制返貧的難度較大。同時,隨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全面推進,工程移民、建設用地拆遷、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等項目建設,都有可能產生新的貧困群體。
下階段要精確摸清貧困戶底數
會議要求,海南下階段要繼續加大扶貧開發工作,瞄準扶貧對象,切實提高扶貧開發工作的針對性。摸清貧困精確底數,對貧困戶實行動態管理和分類指導,對每一個貧困村、每一戶貧困戶必須有責任人掛鉤聯系,并對掛村掛戶責任人登記造冊備案,建立統一、科學、及時、覆蓋全貧困人口的扶貧統計監測信息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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