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紅波 43歲,湖南湘潭人,媒體人。
■ 對話動機
廖紅波個體監督政府的舉動,引發輿論關注。
8月21日,湖南寧鄉縣法院開庭審理廖紅波訴玉潭鎮政府不作為一案,駁回了廖紅波的訴訟請求。
今年3月起,湘潭人廖紅波向湖南長沙、湘潭等地十余個鎮政府申請公開“三公經費”信息,無一回復。廖紅波認為政府不作為,將數個鎮政府告上法庭。這些案子中廖紅波已敗訴3起。有3個鎮政府在法院立案后,公布了信息。廖紅波的舉動引來不同觀點。有基層官員認為他給政府找麻煩,也有聲音為公民監督政府叫好。□新京報記者孔璞 北京報道
【“策劃”】
十余鎮政府無一回復
新京報:怎么會想到向鎮政府申請公開“三公經費”?
廖紅波:是受到去年李勁松律師向國家多部委申請公開“三公經費”的啟示。他向國家各部委申請,我向基層鄉鎮申請,也有對比的意義。
新京報:你是以什么理由申請獲取信息的?
廖紅波:我提交的理由是,有朋友邀請我撰寫2012年《湖南小康年鑒》的一部分,需要參考資料。
新京報:這個理由得到回復了嗎?
廖紅波:完全沒有,沒有一個鎮政府給我回復。我向十余個鎮政府發了掛號信,本以為會有一兩個鎮政府提供材料,但一個也沒有。
新京報:你沒詢問過不回復的原因?
廖紅波:沒有,我已經發出了正式的申請,而且確認鎮政府簽收了,我沒必要再去問。如果他們不答復,我就起訴。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他們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答復”。
新京報:你從一開始就打算起訴鎮政府?
廖紅波:我當然有樂觀的估計,也有最壞的打算。
新京報:作為媒體人,“策劃”這樣的事件,不擔心有人說你炒作?
廖紅波:我并不是策劃“新聞”,一開始,我也沒打算報道此事,而是想通過這一系列申請和起訴,調研下中國基層信息公開的問題,并希望寫一份研究報告。
【回應】
“沒事干,干點啥不好”
新京報:你向十多個鎮政府提出申請后,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廖紅波:只有一個鎮的辦公室主任收到掛號信的第二天,給我打了個電話。他問我,“你寫這信是什么意思”。我說意思在申請書上已經寫得很明確了。他說“行吧”就掛了電話,再沒音訊。
新京報:那你起訴鎮政府后呢?
廖紅波:我起訴了5個(起訴6個鎮政府,1個未立案),有3個鎮政府在法院立案后向我提供了“三公信息”。湘潭縣易俗河鎮在立案第二天就把相關資料發給了我。
新京報:有沒有鎮政府私下和你溝通,或找人做你工作?
廖紅波:政府從沒和我溝通過。只有寧鄉縣一個法官做過我的工作,說灰湯鎮已經把信息提供給你了,不如撤訴吧。
新京報:在法庭上,鎮政府的態度如何?
廖紅波:有4個鎮政府是代理人到場。只有湘潭市某區的一個鎮政府是鎮長出庭。他抱怨說,如果人人都申請公開信息,那鎮政府別的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回復大家的申請就忙不過來了。
新京報:你和鎮政府官員們交流過對此事的看法嗎?
廖紅波:沒交流過。能感覺到他們對我的無奈和冷漠。我聽到他們在庭下議論,“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這人沒事干,干點啥不好?”
【爭議】
“如果人人都申請”
新京報:告三個鎮政府敗訴,法院判決都是什么理由?
廖紅波:兩個理由,一個是我不是轄區的居民;一個是我請求公開“三公”的理由不充分。例如說《小康年鑒》沒有授權我采集數據。
新京報:你如何看待這兩種理由?
廖紅波:挺荒謬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沒有規定必須是轄區內居民才能申請。但當我是轄區的居民時,比如我是湘潭人嘛,湘潭法院也判我敗訴。解釋權不在我這里,在法院那里。
玉潭鎮政府質問我為什么要知道玉潭鎮三公消費情況,“干你何事”?這種推斷,是提倡人人自掃門前雪嗎?
第二點也不成立,我的確在幫朋友撰寫年鑒。
新京報:網上也有人支持湘潭那名鎮長的觀點,認為如果人人都申請信息公開,政府會忙不過來。你怎么看這一觀點?
廖紅波:我不贊同。因為公開信息可以有多種公開方式,可以出版、可以在公共場所告示,也可以公布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如果全國每個人都關心一個鎮的三公經費,那只證明,三公經費是這個地方的頭等大事,更該及時公開了。
新京報:易俗河鎮政府向你提供了“三公”信息,但你還堅持起訴他們,為什么?
廖紅波:我將該鎮的“三公”信息放在了微博上,他們鎮上的一個領導對媒體說我的行為“不道德”。
我對這種說法很氣憤。他們在向我提供“三公”信息時并未注明要保密。我認為他們這樣做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識還不夠,所以我堅持起訴,要追究他們的行政不作為。
【案子】
引關注以“增強意識”
新京報:有兩個鎮向你公開了“三公”信息,你認為信息中反映了哪些問題?
廖紅波:這個我不予評價。我要求的是信息公開,至于信息本身反映了什么,我覺得該由財政專家和審計部門做結論。
新京報:為什么只向鎮政府,而不向區、縣、市等政府申請信息公開?
廖紅波:就我個人的經驗,如果政府不回應我的申請,我起訴鎮政府不作為的話,法院立案的可能性,遠遠大于起訴縣、市、省政府。我采訪過不少案子都是由于地方政府干涉而無法立案。
新京報:挑軟柿子捏?
廖紅波:先從容易的做起啊。我需要法院立案給政府一定壓力,而不是政府不理睬這件事就悄無聲息地結束了。民眾也可以通過我的例子,增長監督政府的意識。
新京報:立案成功率怎么樣?
廖紅波:還算比較高,我起訴了6個鎮的政府,只有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沒有立案,剩下的5個都立案了。
新京報:法院對立案的態度如何?
廖紅波:基本都讓我回家等,過十幾天就立案了。有一個法院的行政庭庭長告訴我,他們對要不要立案比較猶豫,還專門請教了市中院和省高院,對方都告訴他們應該立案。我覺得湖南省司法系統高層還是很支持信息公開的。
新京報:法院最終都判你敗訴了。
廖紅波:是啊。我起訴寧鄉縣灰湯鎮,法院的法官就做我的工作,說撤訴算了,我說考慮考慮,她說,別考慮了,現在就過來撤訴吧。還未審理,法院就勸被告撤訴,可見法院對地方政府很維護。
【后續】
“會堅持上訴”
新京報:你認為鄉鎮公開“三公”為什么這么難?
廖紅波:首先,上級政府都沒有全部公開,叫鄉鎮公開,他們自然不愿意。其次,操作起來有些難度,因為這方面的法規和制度也不是很配套,公開到什么程度,鎮政府不知道該怎么做。
新京報:對于公開“三公”的要求,有人認為對鎮政府太過嚴格了,你怎么看?
廖紅波:“三公”花費的每一分錢都是老百姓血汗錢。一個基層政府,連公開“三公”的勇氣都沒有,你還指望他會去關心“老百姓最急、最怨、最難、最盼的民生問題”?
新京報:你的朋友和家人怎么看你這一行為?
廖紅波:朋友幾乎沒贊成的,家人認為這是和政府作對,沒好果子吃。但這怎么是和政府作對呢?我這是幫助政府來完善其自身。
新京報:目前你被判敗訴三次,會上訴嗎?
廖紅波:會上訴的。因為我要的是一個過程,上訴是我申請公開“三公經費”的一個部分。我不在乎最終輸贏,但我會堅持上訴。
公民可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三條規定,除條例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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