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11日消息(記者陳延鵬)1999年2月,瓊定公路發生一起殺人拋尸案,河南籍男子楊某因舉報老板收購贓物,被報復殺害。近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船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1992年楊某在海南一廢品收購站打工,后向派出所舉報張某勝(另一家廢品收購站老板,已執行死刑)指使員工收購小偷偷來的馬達,派出所便對張某勝罰款800元。張某勝得知是被楊某舉報后,一直懷恨在心。
1999年2月23日,張某勝伙同劉某(在逃,另案處理)挾持楊某到其位于鳳翔路的廢品回收站干活頂債。同日晚上,張某勝、劉某害怕楊某日后再舉報他們的違法行為,于是密謀殺害楊某并叫來張某船幫忙。
次日凌晨3時許,張某船伙同張某勝、劉某趁楊某熟睡之機,先由張某勝卡住楊某的脖子,張某船按住楊某的雙腳,再由劉某用發動機皮帶勒楊某的脖子,致使楊某窒息死亡。然后,張某勝與張某船、劉某一起將楊某的尸體抬上一輛農用三輪車。三人開車行至瓊定公路20.8公里處一涵洞,將尸體拉下車,張某勝用帶來的鐵錘往楊某的頭部砸數下,劉某又用刀將楊某右前臂上文有“楊某”標志的皮膚割下丟棄。在返回途中張某勝又將鐵錘、刀具、皮帶、毛巾、棉被等作案工具及物品丟棄在沿路。
殺人后,三人亡命天涯,隨后幾年,張某勝被抓捕歸案,并實施槍決。2011年9月11日22時,警方在河南夏邑縣胡橋鄉出租屋內抓獲張某船。
法院認為,張某船伙同他人故意殺害楊某并拋尸,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便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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