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16日消息? 身為公務員,有的經常擅離崗位、無故曠工,有的從租賃公司租車作為抵押借款賭博,構成詐騙……9月15日,海南省紀委公布第四批全省集中整治“庸懶散貪”專項工作以來的公務員“作風散漫”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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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文昌市農技推廣中心副主任擅離崗位、無故曠工被雙開
莫某從2011年7月19日起從文昌市行政服務中心調任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自上任后,莫某上班就不正常,經常遲到、早退及無故曠工,工作責任心極為不強,服務意識淡薄。該中心領導多次找其談話,要求改進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但莫某只是口頭敷衍接受,沒有轉變其工作作風。
2012年3月22日至4月4日,莫某向單位申請公休10天,4月4日莫某公休期滿,4月5日莫某在沒有向單位領導請假的情況下未返回單位上班,至2012年7月2日止,莫某已經擅自離開工作單位、無故曠工連續62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27天),至今莫某去向不明。
莫某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紀國法,工作紀律散漫,經常無故曠工,公休期滿未按時返回工作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單位、無故曠工連續62個工作日,至今去向不明,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
2012年8月9日,經文昌市紀委討論并報市委決定,給予莫某開除黨籍處分;2012年8月23日,經文昌市監察局報請市委同意后,文昌市政府決定,給予莫某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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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澄邁縣會計中心科員租車抵押借款賭博構成詐騙獲刑
2011年2月23日,洪曉雯和海南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從該公司租賃一輛豐田凱美瑞牌小轎車,同年2月28日,洪曉雯以汽車作抵押,向李某影借款8萬元,所借款項,洪曉雯用于賭博花光。
2011年3月12日,洪曉雯和海南某汽車自駕租賃有限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向該公司租賃一輛日產天籟牌小轎車使用,同年3月13日,洪曉雯又以汽車作抵押向李某天借款3萬元,所借款項,洪曉雯已用于賭博花光。
洪曉雯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價值共計31.0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2012年2月2日,澄邁縣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洪曉雯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2012年5月31日,澄邁縣監察局給予洪曉雯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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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保亭農業局辦公室主任擅自發布政府經濟統計信息受處分
2011年12月2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辦公室向全縣各單位印發了保亭縣《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該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陳某在看到《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中,關于“初步預計,2011年度保亭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0元和農民人均純收入4300元”的統計數據后,在尚未經單位主要領導審閱和縣統計部門審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于2012年1月5日通過http:∥218.206.4.36:8080∕網站向省內某媒體農信通的工作人員發送了此統計數據信息(在發送時漏掉了“初步預計”字樣),隨后,農信通將這一信息向全縣各鄉鎮5000多名移動手機用戶發布。
陳某未經許可擅自向媒體發送經濟統計數據信息,其行為干擾了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侵犯了統計機構公布統計數據信息的時效性和權威性,已構成玩忽職守錯誤,對此,陳某應負直接責任。
鑒于陳某的違紀情節較輕,并能主動向組織交待錯誤,2012年3月15日,保亭縣監察局決定,給予陳某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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