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海口市法制局人從白手起家,艱苦創業,推動了海口市法治政府的建設。
十年來,一代代法制人尚法求是,敏行思進,奮發有為,摘取了一項項國家級榮譽。
十年來,一件件法規規章應時而出,建設“四宜”和最精最美省會城市有了法制保障。
海口市法制局自2001年8月18日正式掛牌至今,擔負著立法、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政府法律顧問等工作職責。十年來,海口市法制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和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大局,努力提高法制服務水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為促進海口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十年來,海口市法制局從“依法治局、素質立局”到“人才強局、法制為民”,再到“尚法求是、敏行思進”,全局上下和衷共濟,艱苦奮斗,求實創新,銳意進取,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法制監督,規范行政行為,化解行政爭議,積極做好行政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加強法制研究與機構建設,為推動依法行政,服務海口發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部門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先后獲得: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優秀單位、先進單位、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貢獻獎、全國市縣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示范單位、海南省行政復議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海口市政府也獲得了“海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蟬聯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三連冠”。
□本報記者余加亮?通訊員唐衛斌?楊輝
A?推動制度建設?提升行政水平
●主動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項統籌、協調與指導工作,大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促進了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海口市法制局先后提請市政府下發了《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意見》及《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國務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意見的意見》等一系列指導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全面建立了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干部任前考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推進了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升。
2011年,海口市法制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敗訴案件通報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起草并提請市政府印發了《海口市行政訴訟案件敗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著力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和主動應訴的意識。市政府行政應訴勝訴率從2006年的58.3%提高到2011年的92.1%。
B?立改廢并舉?提供制度保障
●不斷適應海口改革發展要求,認真做好法規規章調研起草與審查工作,為海口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立法技術起點低、立法人員嚴重不足的條件下,我市立法工作始終反映“十五”、“十一五”不同時期海口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要求,堅持立法與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相結合,“立、改、廢”并舉,以制度規范和促進發展,以制度鞏固發展成果。十年來,海口市法制局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頒布實施地方性法規19件,修改19件,廢止14件;提請市政府頒布實施規章33件,修改27件,廢止32件,組織清理海南解放以來至2010年期間市政府及市政府辦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廢止569件、修改21件、保留267件。系統整理編撰了100多萬字的三卷本《海口市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匯編》,成為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工具資料書。
海口市法制局在全省率先將規范性文件制定納入制度建設(立法)計劃,增強了計劃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包容性。2011年,該局共安排了38件立法項目,除少數項目因立法障礙予以調整外,其余全部完成。
C?主動法律服務?預防化解風險
為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法律風險,維護政府合法權益,海口市法制局從創新體制和機制著手,先后建立了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制度、首席法律顧問制度、專職法律顧問和法律助理制度、文件定期清理及備案審查通報制度、案件分析報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報制度,以及市政府與法院行政訴訟良性互動機制等,使行政法律服務工作日趨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2006年以來,海口市法制局共辦理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1902件(次),辦理或受理各級各類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553件,辦理海南國際會展中心項目協議、國際創意園合作協議等重大行政事務法核1534件(次);代理市政府作為當事人的行政應訴案件756宗,并編撰出版了《海口市行政違法案例評析》一書,通過以案說法來規范行政行為。
D?搭建調解平臺?化解行政爭議
●不斷創新行政復議和行政調解工作機制,著力把行政爭議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維護和促進了海口的和諧發展。
海口市法制局始終堅持“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政調解和解工作機制,探索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暢通復議渠道,增強復議能力,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和化解行政爭議的功能和作用。十年來,該局共辦理了723件行政復議案件。其中,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52件,以調解和解及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結案138件,既促進了依法行政,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又促進了糾紛的及時有效化解,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2011年,海口市法制局在全省率先起草并提請出臺《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的意見》,全面建立行政調解制度,搭建“三大調解”聯動平臺,推動了社會矛盾化解體制和機制的創新。
E?創新監督方式推進長效機制
●不斷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監督水平,較好地發揮了法制監督的服務和保障作用。
海口市法制局以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監督重點,不斷創新監督方式,積極推進監督長效機制建設,全面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公示制、考核評議制、過錯追究制、案卷評查制以及監督投訴制等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加大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和培訓的力度,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較好地發揮了法制監督的服務和保障作用。十年來,共培訓行政執法人員6000多人,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250多件,及時辦結率100%。
2011年,海口市法制局在全省率先將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的范圍,由市人大任免的干部擴大到全市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部門中層正職,并與市人社局一起成功組織了6批57名市政府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
F?注重理論研究提供決策參考
●深入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以理論創新指導和推動實踐創新,促進了政府法制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海口市法制局圍繞服務全市工作大局,從政府法制工作實際出發,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做到“既埋頭拉車,也抬頭看路”,努力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第一手決策參考資料。該局先后撰寫了《立足特色資源,調整產業結構》、《開創立法工作新局面,打造海口發展新優勢》、《擴大區級管理權限,加快區域經濟發展》、《海口市電動車管理的思考與建議》等40多篇理論調研文章,并在國家、省市級刊物和學術會議上發表、交流,有10多篇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視與關注。
2011年,該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海口市政府法制研究會和海口市人民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借助外力推動法制理論研究,創辦了《海口政府法制》,推出了《關于市政府法律顧問機制的調研報告》、《關于我市區級政府法制工作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海口市產權式酒店發展、存在問題以及對策思考》等一系列調研成果,得到了市領導關注與批示。
“十二五”號角已經吹響,海口市法制局人已經邁開步伐,開赴偉大征程。將繼續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和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大局,以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領導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爭先創優為主題,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積極推動法制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協助政府建設一支“想依法干事、會依法干事、能依法干事”的新型公務員隊伍,為建設宜居、宜業、宜學、宜游的最精最美省會城市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延伸閱讀
海口市法制局局訓?尚法求是?敏行思進
取法制人文化之底蘊,汲法制人奮斗之精髓,鑄法制人靈魂之家園,礪法制人立業之宏志,凝法制人奮進之合力,展法制人時代之風采,為提煉本局局訓之初衷。
“尚法”是理念,“求是”為品格
“尚法”為法制人之專業精神。“尚”有尊崇、提倡之意;“法”則為法律、法治。其最基本之含義為崇尚法治,尊倡法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在《宗教與法律》一書中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作為法制人,只有做到對法律普遍心理認同,形成理念,信仰法律,崇尚并維護法律,法律權威才會化作內心自覺,客觀公正地通過自己的言行和職業活動,把公平正義輸送出去,彰顯政府法治之形象,體現法治之價值,樹立民眾對法律之信心,培植民眾愛法、遵法之美德。
“求是”為法制人之科學精神。“求”追求、探究,“是”真也。源自《漢書·河間獻王德傳》之“實事求是”,原意指尊重和依照古書本義的嚴謹學風,后經毛澤東援引,賦予了新的解釋,使“求是”既有探究客觀存在之意外,更具追求真理之科學態度、科學精神的內涵。作為法制人,既應抱有以法律為信仰之精神,更應踐行求真務實之品格,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因應時勢之變化,遵從客觀規律,善立法,立善法,并在保障法律的實施過程中,學會從法律的基本精神、原則與要旨出發,創造性地而不是機械地、教條地、照搬照套式地理解和適用法律,積極主動地為服務于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與大局出好謀、獻好策、把好關。
“敏行”是作風,“思進”為靈魂
“敏行”為法制人之職業精神。意指辦事、行動要迅速、敏捷,知與行要統一。出自《論語·里仁》:“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后于《漢書·東方朔傳》中亦有“此士所以日夜孳孳,敏行而不敢怠也”之闡述。正所謂“為政之要,貴在力行”,法制人作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人民的公仆,自當以“敏于行”作為立身、做人、為政之指針,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切實增強機遇意識、行動意識、落實意識,自覺同辦事拖拉、軟懶嬌散的現象與行為作斗爭,在實踐中努力培養雷厲風行、身體力行的工作作風。不斷提高自身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領導之能力,爭做能“把信送給加西亞”的人。
“思進”為法制人之時代精神。意指常思為政之德,常懷進取之心。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是時代賦予每個人的要求。作為法制人,必須緊跟時代之步伐,緊扣黨和政府工作之大局,不斷適應形勢變化之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思維方式,自覺同因循守舊、按部就班、得過且過、僵化保守的現象與行為作斗爭,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之永不滿足的精神,求實創新,銳意進取,不斷提升與完善自我,以永葆法制局之生機與活力,推動政府依法行政不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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