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位于紐約曼哈頓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3日裁定,伊朗、黎巴嫩真主黨、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組織等被告應向“9·11”襲擊遇害者賠償超過60億美元。
“9·11”遇難者中47人的家屬向法院提交一系列索賠訴訟。去年,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喬治·丹尼爾斯簽署一項有利原告方的裁決。隨后,一名地方法官計算出推薦賠償金額。丹尼爾斯3日在裁決中批準地方法官計算的賠償金額。
法院裁定,上述被告賠償受害人及家屬經濟、個人損失和支付懲罰性賠償共計超過60億美元。不過,上述被告不大可能接受裁決,因此這項裁決基本屬于象征性。
盡管伊朗政府否認與“9·11”存在任何關聯,但法院仍把伊朗政府和最高領袖阿亞圖拉阿里·哈梅內伊列為被告。
被告包括去年在巴基斯坦遭美國特種部隊擊斃的“基地”組織前領導人烏薩馬·本·拉登。
被告中,本·拉登和“基地”組織承認對發動“9·11”襲擊負責。襲擊發生時,塔利班在阿富汗執政,為“基地”及其成員提供庇護。法院將伊朗列為被告的理由是,部分襲擊者經由伊朗發動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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