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腳畸形,小飛燕只能靠“爬”
小飛燕內翻畸形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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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在公眾視野中消失了三個多月的丐童“小飛燕”和其“養父”王軍現身海口明珠廣場前的大英天橋繼續行乞,并且“小飛燕”雙腳受傷。在熱心市民的舉報下,記者、120醫護人員、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員先后趕到現場救助。傷口包扎完畢后,王軍拒絕了救助站可以提供買車票回家和住院治療的建議。
2011年2月,一場由公安、民政、瓊豫兩地媒體、醫院、社會愛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丐童“小飛燕”救助行動至今讓人記憶猶新。在各界的努力下,2月19日“小飛燕”踏上了的返鄉之路。然而,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飛燕”卻突然重返三亞行乞,引起輿論嘩然,為了躲避關注,9月17日他們悄悄輾轉來到海口。
一個市民不愿看到的事實呈現眼前:社會干預無力,救助束手無策,帶傷的“小飛燕”被重返乞討,“養父”王軍對媒體的公開承諾最終食言。為什么強大的社會干預和救助,卻依然無法阻止丐童“小飛燕”回流乞討的現實?時至今日,這樣一個巨大的問號落在了眾多關注此事的市民心中。
【最新事發現場】
怕在三亞被“關注”“小飛燕”輾轉海口行乞
10月10日下午四點,“小飛燕”和她的養父王軍乞討的身影,出現在了海口市明珠廣場前的天橋上。“小飛燕”兩只腳踝的傷依然沒有好轉,潰爛嚴重。
一位好心的市民路過,看見了小飛燕腳上的傷,于是撥打了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電話。隨后,這對父女被送到了海南省農墾醫院東湖分院。
“‘小飛燕’的腳是先天畸形,內翻,雙腳外腳踝嚴重潰爛,表面已有組織壞死的跡象。”護士長小蘭說。
當晚,醫院為“小飛燕”做了簡單的包扎,并為父女倆提供了免費晚飯。由于王軍拒絕了救助站的救助,醫院表示可以留下父女倆,但是王軍表示自己在海口有“家”。
當晚21點左右,王軍帶著“小飛燕”回到了自己的“家”——位于海口市府城博雅路內的一處出租屋。
今年9月,王軍和“小飛燕”從三亞來到海口,在9月17日交了房租,王軍說,這里是今年他在海南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三亞。
王軍家的房間不大,里面除了一張床,一個嶄新的蚊帳外,其他幾乎什么都沒有。
在他們的床上,鋪上了很多硬紙殼,王軍說,由于小飛燕曾經患有脊柱下裂,沒有治好,大小便都沒有什么感覺,所以小飛燕經常會尿床。
“我每天都給她洗,給她換上干凈的‘尿不濕’,一個‘尿不濕’就是30元。”
三亞曾經是王軍與“小飛燕”多年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輾轉海口,王軍坦言不想再被“關注”。
【調查追問】
是職業乞討?還是“生活所迫”?
王軍未能兌現承諾,“小飛燕”再次淪為丐童。
“老鄉看到我就問,咋又回來了?我說不回來能干啥?”說起這,王軍顯得很平淡。
“我也沒辦法,家里地少,也沒啥活干,還得照顧小飛燕,這樣下去也沒有經濟來源,我不能在家餓死吧?”對于再次出來乞討,王軍甚至并不認為是錯誤的,“這是生活逼迫啊!誰不想待在家里啊?”
這到底是真的是王軍所說的“生活所迫”,還是他職業乞討的需要?
解讀王軍的行為,讓一些接觸過他的人很難形成一個定論:一方面利用“小飛燕”進行乞討,一方面對孩子也很貼心照顧。
帶殘疾養女乞討,是照顧她還是利用?
王軍出生在1958年,妻子已經去世好多年,有三個兒女,大女兒已經出嫁;二兒子在鄭州打工,一個月工資有一兩千塊錢。三女兒在一所職業技術學校讀書,“每年的學費都是好幾千”。
王軍說,我收養的“小飛燕”患有雙足畸形癥,肛門膿瘡等病癥,她不能像正常幼兒一樣行走和大小便。雖然“小飛燕”不是自己親生的,但是小飛燕作為“在一口鍋里吃飯的人”,他不能拋棄她。
這也被王軍認為是可以順理成章拿“小飛燕”來乞討的理由。
“這樣也賺錢了,也照顧這個小孩(小飛燕)了,撫養了她,也顧家了。如果在家里,我又找不到活干,啥都沒有。在這里過生活,有衣,有房,還可以照顧了她。”對于利用“小飛燕”來乞討,王軍并不以為難堪,“我又不是管人家要,我只是在那里坐著。我給她還準備了一個板車,她坐著累了,還可以躺著,可以休息一下。”
據之前采訪的媒體調查,王軍帶“小飛燕”在三亞乞討時,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達到100-200元,人少時有時一天幾十塊錢。由此,他一個月乞討收入最好時可以達到數千元,相當于一份目前在勞動力市場正常工作的收入。
10月23日,王軍帶著小飛燕在坡博市場門口乞討。
常帶小飛燕治病是真心疼愛?
一個7歲的小女孩,讓她整日在街頭乞討,王軍說:“這也不公平,但是這樣是沒有辦法的選擇。”所以他更“疼愛”小飛燕了。“我在這個孩子身上操的心,比我那三個孩子總的還要多。”
由于“小飛燕”曾經患有脊柱下裂,大小便經常失禁。“小便是有點感覺的,但是大便就不怎么知道了。”“小飛燕”眨著眼睛,認真地對記者說。
“感覺他們的感情很好,他爸爸也很照顧這個小孩。”這是省農墾醫院東湖分院護士長小蘭對這對“父女”的印象。小蘭說,對于醫院提出“小孩要靜養,換藥,不能去乞討了,這樣才有助于傷口的愈合”的治療方案,家長就不配合了。
王軍也多次帶“小飛燕”去就醫。
2011年,從三亞回到河南老家后,帶著三亞市民的捐款,王軍還帶著孩子去北京為孩子看病。用他的話說,為什么選擇來海南乞討,也是因為“這邊天氣暖和。上次冬天回家,她腳就被凍傷了呢。”
有3個子女為什么還執意收養女童?
據王軍介紹,在河南老家,王軍也讓孩子去村里小學讀書,王軍則每天負責接送孩子。然而對于讀書小飛燕卻沒有什么渴望,“同學們要打我。”“小飛燕”顯得很委屈。
“平時乞討的時候,人不多了,在路邊我就教她寫字。”“小飛燕”會寫的這幾個字便是王軍教育的結果。
“怎么又去了啊?”
當聽到“小飛燕”又回海南乞討的消息時,王軍河南老家所在地王皮溜鎮派出所負責人費明華一陣驚訝。王軍所在小廠行政村的村書記王家中也告訴記者:“幫他辦了低保后,我也常常勸他不要乞討了,在家里干干活,幫人蓋蓋房子什么的,也能賺到錢的,也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可是他就是不聽。”
費明華介紹,考慮到王軍不符合抱養條件,家庭比較困難,同時還有三個孩子,因此無法為“小飛燕”辦理辦理戶口。
沒有撫養能力為什么不送福利院?
多次受到救助的“小飛燕”重返乞討,既然沒有能力撫養,為什么不把孩子送福利院?
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征認為,不能排除王軍是在利用孩子作為乞討工具,賺取金錢,有職業乞討的成分在里面。對于小飛燕,應該由民政等相關部門采取救助措施,予以幫助,讓“小飛燕”去福利院。
“他這樣繼續乞討的話,我們可以考慮將孩子送到周口市的福利院去。”對于王軍再次踏上乞討之路,派出所負責人費明華表示,王軍再次出來乞討沒有盡到好好照顧孩子的義務,可以考慮將孩子送到福利院。
“他現在這樣乞討是涉嫌違法的,我們可以聯系河南周口市的福利院,并出具證明,與民政部門一起協調配合送到福利院去。只要他一回來,我就辦。他這樣在外面乞討,也不好,給我們鄉親丟臉。”與此同時,王皮溜鎮民政所的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他們也曾多次勸告王軍不要乞討,“但是他就是不聽。”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如果派出所可以出具相關證明,他們可以協調將孩子送往周口市福利院,讓孩子脫離乞討路。
然而在采訪中王軍說認為,一個月低保一百塊錢不到,連孩子的尿不濕都買不起,咋個生活?
帶收養殘疾女童乞討就沒有辦法管嗎?
有網友提出,可以考慮實施“流浪兒童國家強制收養制度”。他們建議政府部門強制收養這類兒童,剝奪其監護人的監護權,由國家統一撫養,讓他們回到課堂,接受和完成義務教育。福利院可以強制收養“小飛燕”嗎?記者采訪中得到否定的答案。
海口市福利院有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救助管理辦法》,只能采取動員、勸說等方式,勸導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或者回家,因此要尊重乞討者本人的意愿。
他說,“小飛燕”的情況應該回到當地民政部門,并由當地民政部門送往福利院等機構。送去福利院之后,她可以享受相關政策,接受疾病治療,以及入學機會。
“而職業乞討者往往都不會接受救助,那樣的話,就阻礙其賺錢了。”該工作人員也坦陳了一個流浪乞討人員管理的尷尬現實。(記者林瑩敖坤)
10月10日,在公眾視野中消失了三個多月的丐童“小飛燕”和其“養父”王軍現身海口明珠廣場前的大英天橋繼續行乞,并且“小飛燕”雙腳受傷。在熱心市民的舉報下,記者、120醫護人員、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員先后趕到現場救助。傷口包扎完畢后,王軍拒絕了救助站可以提供買車票回家和住院治療的建議。
2011年2月,一場由公安、民政、瓊豫兩地媒體、醫院、社會愛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丐童“小飛燕”救助行動至今讓人記憶猶新。在各界的努力下,2月19日“小飛燕”踏上了的返鄉之路。然而,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飛燕”卻突然重返三亞行乞,引起輿論嘩然,為了躲避關注,9月17日他們悄悄輾轉來到海口。
一個市民不愿看到的事實呈現眼前:社會干預無力,救助束手無策,帶傷的“小飛燕”被重返乞討,“養父”王軍對媒體的公開承諾最終食言。為什么強大的社會干預和救助,卻依然無法阻止丐童“小飛燕”回流乞討的現實?時至今日,這樣一個巨大的問號落在了眾多關注此事的市民心中。
【最新事發現場】
怕在三亞被“關注”“小飛燕”輾轉海口行乞
10月10日下午四點,“小飛燕”和她的養父王軍乞討的身影,出現在了海口市明珠廣場前的天橋上。“小飛燕”兩只腳踝的傷依然沒有好轉,潰爛嚴重。
一位好心的市民路過,看見了小飛燕腳上的傷,于是撥打了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電話。隨后,這對父女被送到了海南省農墾醫院東湖分院。
“‘小飛燕’的腳是先天畸形,內翻,雙腳外腳踝嚴重潰爛,表面已有組織壞死的跡象。”護士長小蘭說。
當晚,醫院為“小飛燕”做了簡單的包扎,并為父女倆提供了免費晚飯。由于王軍拒絕了救助站的救助,醫院表示可以留下父女倆,但是王軍表示自己在海口有“家”。
當晚21點左右,王軍帶著“小飛燕”回到了自己的“家”——位于海口市府城博雅路內的一處出租屋。
今年9月,王軍和“小飛燕”從三亞來到海口,在9月17日交了房租,王軍說,這里是今年他在海南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三亞。
王軍家的房間不大,里面除了一張床,一個嶄新的蚊帳外,其他幾乎什么都沒有。
在他們的床上,鋪上了很多硬紙殼,王軍說,由于小飛燕曾經患有脊柱下裂,沒有治好,大小便都沒有什么感覺,所以小飛燕經常會尿床。
“我每天都給她洗,給她換上干凈的‘尿不濕’,一個‘尿不濕’就是30元。”
三亞曾經是王軍與“小飛燕”多年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輾轉海口,王軍坦言不想再被“關注”。
【調查追問】
是職業乞討?還是“生活所迫”?
王軍未能兌現承諾,“小飛燕”再次淪為丐童。
“老鄉看到我就問,咋又回來了?我說不回來能干啥?”說起這,王軍顯得很平淡。
“我也沒辦法,家里地少,也沒啥活干,還得照顧小飛燕,這樣下去也沒有經濟來源,我不能在家餓死吧?”對于再次出來乞討,王軍甚至并不認為是錯誤的,“這是生活逼迫啊!誰不想待在家里啊?”
這到底是真的是王軍所說的“生活所迫”,還是他職業乞討的需要?
解讀王軍的行為,讓一些接觸過他的人很難形成一個定論:一方面利用“小飛燕”進行乞討,一方面對孩子也很貼心照顧。
帶殘疾養女乞討,是照顧她還是利用?
王軍出生在1958年,妻子已經去世好多年,有三個兒女,大女兒已經出嫁;二兒子在鄭州打工,一個月工資有一兩千塊錢。三女兒在一所職業技術學校讀書,“每年的學費都是好幾千”。
王軍說,我收養的“小飛燕”患有雙足畸形癥,肛門膿瘡等病癥,她不能像正常幼兒一樣行走和大小便。雖然“小飛燕”不是自己親生的,但是小飛燕作為“在一口鍋里吃飯的人”,他不能拋棄她。
這也被王軍認為是可以順理成章拿“小飛燕”來乞討的理由。
“這樣也賺錢了,也照顧這個小孩(小飛燕)了,撫養了她,也顧家了。如果在家里,我又找不到活干,啥都沒有。在這里過生活,有衣,有房,還可以照顧了她。”對于利用“小飛燕”來乞討,王軍并不以為難堪,“我又不是管人家要,我只是在那里坐著。我給她還準備了一個板車,她坐著累了,還可以躺著,可以休息一下。”
據之前采訪的媒體調查,王軍帶“小飛燕”在三亞乞討時,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達到100-200元,人少時有時一天幾十塊錢。由此,他一個月乞討收入最好時可以達到數千元,相當于一份目前在勞動力市場正常工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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