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后”的房產大亨王石與“80后”女星田樸珺戀情最近被爆炒,除了兩人的特殊身份之外,他們之間年齡差距也是社會關注的一個原因。
嘉興嘉善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離婚官司,一個85后女子和一位1938年出生、早已年過古稀的金老漢登記結婚了,兩人年齡相差47歲。
今年9月,女子一紙訴狀將老金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她與老金之間這段婚姻無效。
為解決孩子戶口,27歲女子與74歲老漢結婚
女子張燕(化名),1985年出生,非浙江人。金老漢1938年出生,嘉善當地人。
按照張燕的說法,自己和老金結婚也是迫于無奈并非心甘情愿。
今年4月,張燕的孩子出生了,但孩子是非婚生子,孩子沒法落戶口讓張燕很糾結,一位熟人將一直單身的老金介紹給了她,為了孩子能夠落戶,張燕于今年5月同老金領了結婚證。
但讓張燕沒想到的是,盡管和老金結了婚,但孩子仍然無法上戶口。
張燕覺得,嫁給這個甚至可以當自己爺爺的男人,本來就是出于苦衷,現在孩子的戶口沒法落實,她便想到了離婚。
女子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
可是,結婚不是兒戲,一旦婚姻成立,她就要承擔作為人妻的責任。
審理此案的法官昨日向記者解釋說,無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但由于違反結婚的法定條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婚姻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法官認為,張燕請求確認與老金婚姻無效的訴求不符合上述情形。
法官還說,現在流行起了“隔代戀”、“忘年戀”,社會上對此存在褒揚與貶低、諷刺與譏笑、理解與贊賞,由此也產生了一些社會問題,婚姻是自由的,但是婚姻也是社會的,忘年戀本無對錯之分,但是婚姻不是兒戲,婚姻背后牽扯到很多社會倫理、法律問題,或許這種忘年結合也融入了不少無奈,因為它確實能輕而易舉地滿足一些現實需要,置身于其中的人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忘年戀”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在庭審時,只有張燕一人到場,老金未到庭、未答辯,也沒有向法庭提交相關證據。
“我登記結婚后,沒有與老金共同生活過,經濟上也沒有往來;我想,萬一承認和老人的婚姻關系,他有個閃失,我害怕承擔責任,我要求法院判決這段婚姻無效。”張燕在庭上陳述,和老金登記結婚后,她也覺得一直抬不起頭來,走在街頭都怕人在背后指指點點。
法官庭后特別征詢了老金對這段不可思議的婚姻態度,老金卻一口咬定,說是張燕要和他結婚的,婚后兩人感情還蠻好,還一起生活過一個月,生活方面他有時叫張燕幫忙,她也很樂意。
最后,法官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后認為,張燕請求判決其與老金的婚姻無效,但她向法院提交的相關證據無法證明他們兩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存在婚姻無效的法定情形,所以張燕的訴訟請求難以支持。
當然,法官也建議,張燕如果和老金真的不能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可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達到分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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