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學生小利課間嬉鬧坐在同學小華的腿上,沒想到造成對方傷殘,無法正常生活和上學。給付6萬余元醫藥費之后,小利的家人拒絕再度賠償。近日小華將小利起訴至法院,要求再行賠償15萬余元,其中包括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小華說,今年3月某日下午課間,他坐在自己座位上休息,小利突然走過來坐在他腿上。由于小利本身就比自己重,又故意往下壓,小華當時就覺得右膝蓋特別疼,立即要求小利站起來并用手推他,無奈推也推不動。過了一會兒,小利才站起來,而自己想隨之站起來時卻發現根本無法站立,摔倒在地,后經北京積水潭醫院鑒定所受傷為十級傷殘。受傷后,他因為每天都要去醫院做康復而被迫休學,未能正常升入初三年級,目前不能像其他正常孩子一樣生活、學習和運動,精神遭受極大創傷。小利家人在賠償6萬元后,便采取消極態度,沒有對他做出真誠的道歉,故起訴要求賠償。
小利則認為,除已支付的6萬元賠償金,同意對小華的合理損失進行賠償。雙方是同學也是好朋友,課間在一起鬧著玩導致小華受傷,責任不應由小利一人承擔,學校對此也有責任。因對小華自行做的鑒定不認可,小利申請對小華的傷情進行重新鑒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